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清远市城镇人口192.30万人,比2015年末增加4.16万人,同比增长了2.21%。同时,2010年至2016年,清远市城镇人口比重由47.54%上升至50%,提高2.46个百分点,年平均提高0.35个百分点。
然而,从全省范围来看,2016年清远市城镇化率在全省21个市中排名第15位,低于全省水平19.2个百分点。而从全市各县(市、区)情况看,清远市的城镇化水平也很不平衡,除清城区外,其他县(市、区)均没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发展
城镇人口2016年相比2010年增幅为9.21%
统计显示,2016年末,清远市常住人口为384.6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5万人,同比增长0.3%;城镇人口192.3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16万人,同比增长2.2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0.0%,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从历年数据看,2010年至2016年,清远市城镇人口由176.08万人增加至192.3万人,增幅达9.21%,城镇人口比重由47.54%上升至50%,提高2.46个百分点,年平均提高0.35个百分点。
从全省情况来看,2016年清远市城镇化率在全省21个市中排名第15位,低于全省水平19.2个百分点。而从全市各县(市、区)情况看,清城区城镇化率在全市排名第一位,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其他县(市、区)均没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县(市、区)发展不平衡。其中,2016年清远市各县(市、区)的城镇化率中,清城区达到了81.1%,清新区为42.6%,英德市39.9%,佛冈县41.2%,连山为37.1%,连南为45.1%,连州市为45.2%,阳山县则为37.6%。
来源
近3年清远市城镇人口自然增长率均在8‰以上
据介绍,新增城镇人口的主要来源主要有城镇人口的自然增长、城乡属性变更、人口迁移流动等三种方式。
统计数据显示,2014至2016年以来,清远市城镇人口自然增长率在8‰以上,分别为8.27‰、8.36‰、9.34‰,城镇人口每年保持较为稳定自然增长,2016年通过自然增长新增城镇人口4.16万人。同时,城镇区域延伸和城乡建制变化也带来新增城镇人口,2014年,清新县撤县改区建制,清新区城镇人口两年新增了1.66万人。
而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和城镇人口净流入,以及大中专院校新增加在校学生、工厂园区扩招等人员也带来大量新增城镇人口。人口迁移流动成为清远近年来新增城镇人口的来源之一。“2016年清远市进一步加强了户籍制度改革,放宽进城落户条件,随迁子女可就近入读公立学校,出台对新市民购买新建商品房实行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有效促进了城镇人口增加。”市统计局表示。
建议
促进产城融合完善基础配套设施
在业内人士看来,人口城镇化的动力,一方面来自城镇的拉力,城镇的基础设施、社会服务、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收入水平等优于乡村;另一方面,城镇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劳动力,所以人口向城镇的转移有了可能。
为此,市统计局建议,强化产业支撑,增强地区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作用,科学做好产业、土地和城市规划,吸引优质投资,鼓励新兴产业发展,激励创新创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吸纳和聚集农村转移人口进城就业,实现“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互动”。
“新型城镇化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市统计局表示,在人口城市化过程中,要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特别是镇区基础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不断推进教育、卫生、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城镇化质量,使更多农民人口能够实现就近、就地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