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区城管部门近日联合举办“全民分类时代·邀您共同见证”深圳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发布会,2017名市民分别在全市的1个主会场和10个分会场共同见证了《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的全城发布。今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深圳是其中之一,媒体报道称随着《指引》的全城发布,标志深圳正式进入“垃圾强制分类时代”。
“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公示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地点的,处2000元罚款;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处5000元罚款。单位或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5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指引》中的类似处罚条款显示,在未来深圳市民的生活中,处理垃圾将不再能够随心所欲。
一说到“强制”,质疑和反对可能是不少人下意识的反应。但在垃圾分类这件事情上,强制很可能是人们必须经历的一关。
众所周知,在垃圾处理的方式上,与传统的填埋相比,垃圾焚烧要优越得多,不仅有利于实现垃圾减量化,而且可以产生新的能源,填埋焚烧后的灰烬也将大大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但垃圾焚烧要真正做到无害化,前提是需要对垃圾进行分类。
中国实施垃圾分类的时间并不算太晚,上世纪90年代已经有一些城市提倡垃圾分类收集处理,1993年北京制定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就提到,要对城市生活废弃物“逐步实行分类收集”;2000年,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八个城市被确定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全国范围内的垃圾分类就此拉开序幕。
然而客观评价,中国垃圾分类的成效并不乐观。何以如此?原因很多,一位专家分析说,“这是习惯养成的问题,它与社会整体的进步相关,涉及到人的心理、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的因素……”此种分析堪称全面而深刻,但怎样改变习惯也不能忽视一个简单的问题,即必要的时候需要发挥强制力的作用。这一点不妨以垃圾分类比较成功的发达国家为例,资料显示,德国、比利时等国家都规定了包括罚款在内的惩罚措施。
经过较长时间的正面宣传、引导,随着“垃圾分类”概念在国民心目中逐步成形,为了矫正旧的行为模式,是考虑发挥强制力作用的时候了。国家层面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要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并在46个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现在深圳率先迈入“垃圾强制分类时代”,可谓正当其时。
做好垃圾分类,“强制”也许是必经的一步,而依据其他国家的经验,为了让强制起到矫正的作用而又尽可能减少人们对强制的敌视,相关部门的工作需要做得细致绵密。这次深圳制订的“指引”非常翔实和直观,而且发布时广邀市民共同见证,都体现了“细致绵密”的功夫,这正是开启垃圾分类强制时代的基础。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担负这一责任,需要外在的强制,与此同时,激励也不可或缺。北京的媒体曾经报道,一个生活着近1200户居民的小区实施垃圾分类十分成功,在那里,“居民提来垃圾,称重后,拿着积分卡往类似PO S机的机器上一刷,积分就打到了卡上。1公斤厨余垃圾积2分,1公斤废旧报纸积10分,200个积分折算15元,可兑换卫生纸、洗手液等生活用品,或者享受家政保洁、理发等社区服务”。通过激励措施诱导人们逐步改变行为模式,这个小区的经验值得借鉴。
惩罚、激励并举,垃圾分类一定会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