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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垃圾分类”应先立好“规矩”
时间:2017-05-05 09:30:49  来源:长江网  作者:鹏唳天 

  月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尽管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等地就被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但17年过后,中国垃圾分类的效果仍不尽人意。(5月4日 中国新闻网)

  很多年前政府就倡议要进行“垃圾分类”,也设立了试点城市,但今天看来效果甚微。直到今日,很多居民都还不是很清楚为何要进行“垃圾分类”和究竟该如何分类。很多时候都是随意丢弃垃圾,对于垃圾桶上的标志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政府方面虽然在不断加大对垃圾分类的倡导和投入,但真正落实到社会上的效果可谓是“雷声大雨点小”。那么,不进行“垃圾分类”究竟有何危害?为什么“垃圾分类”的进程如此缓慢呢?

  事实上,垃圾不分类就会造成垃圾填埋和焚烧的量特别大,大量的厨余垃圾如果不被分拣出来,只会进填埋场、焚烧场,这个量就是持续上涨的,久而久之就会造成“毒地”,严重危害生态。而“垃圾分类”的进程之所以如此缓慢,也正是因为政府在宣传“垃圾分类”时,只是在发表倡议和鼓励,并没有把垃圾分类的危害性向公众讲透彻。大部分居民本身也不知道自己小区有垃圾的分类回收,即使知道,也并没有把这当成自己的事。对于“垃圾分类”,一直以来都处于没有奖励也没有惩罚,只是倡导和建议,这样的力度显然是不够的。

  要有效的推进“垃圾分类”,一定要立好“规矩”。一方面政府应当将垃圾不分类的代价明确告知公众,要在源头进行强制分类。建立不分类要被处罚的规则,让自身利益与环境利益挂钩,人们就会感受到更多的压力,进而产生更大的行动可能,从而把垃圾问题当作自己的事情。另一方面,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反复宣传教育,以及给予对厨余垃圾、可回收物进行资源利用的企业一定补贴,动员更多的力量参与其中。着力建立社会层面的环境友好的意识,使得垃圾分类成为基本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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