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贵州将采取分年度实施的方式,将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的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地,到“十三五”末期,贵州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43%。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反映城镇化建设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和重要依据。” 贵州省公安厅副厅长温贵钦表示,贵州将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抓做重点,围绕提高农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和更加有利于群众增强改革获得感这一要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因而,在建立配套政策体系即解决保障问题这一关键领域,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组织成员单位制定保障政策。目前贵州省级层面出台的配套政策已有24个,初步搭建了涵盖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政策体系框架,切实保证转入城镇的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据悉,贵州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政策和工作思路,做到了“三个明确”。明确目标任务: 结合国务院要求和贵州省实际,明确提出到2020年促进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的目标任务。按照贵州省“十三五”规划部署,明确提出“十三五”末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3%;明确迁移政策:进一步放宽了贵阳市的落户条件,按实际居住地原则登记户口。目前,公民在贵州城镇落户从制度设计上没有门槛,即执行的是在公民实际居住地落户的户口迁移制度;明确方法步骤:采取分年度实施的方式,将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的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地,从2016年起到2020年,每年至少完成60万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利于促进贵州经济健康发展,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温贵钦表示,下一步,贵州将积极调整完善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创业、子女教育、基本医疗、计生服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努力做到既有针对性,又有操作性,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改革释放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