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公布了《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针对我国游客在出游过程中发生的不文明行为,条例规定,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将旅游者的相关信息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以及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
旅游文明是一个“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的老话题,唠唠叨叨、说来说去也不外乎就这么几单:乱写乱刻、大声喧哗、不讲秩序、不讲卫生等等。有关方面为解决旅游不文明可谓费尽心思,陆续出台“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去年还推出了“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首批有四位野蛮游客“上榜”。《旅行社条例》再次涉及旅游文明问题,足见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旅游不文明何以成为打不死的“小强”?值得探讨。
旅游不文明,游客素质肯定是第一位的。文明是一种修养,修成一种气质,这需要通过不断地模仿、学习、巩固,才能内化。对于洗脚上田的第一代来说,如果后期修为跟不上,“土”气未脱,关键时刻难免会显出“土形”。最要命的是,“为老不尊教坏子孙”——父母的不文明“遗传”给下一代。时下正是暑假亲子游旺季,不少旅游景区可见一家几口出游现象,有的家长带着孩子基本都是边走、边吃、边扔,饮料瓶、包装袋、废纸巾等随手一扔……孩子看在眼里,就可能记在心上、学在行上。加大对旅游不文明行为的惩罚力度,不文明者可能连飞机都坐不了,威慑力可想而知,此举无疑有助于提升旅游文明水平。
客观地说,旅游不文明的板子全打在游客屁股上,由游客埋头单,既欠公允也难以釜底抽薪。因为,一种行为结果往往有多种诱因,内部的、外在的,并不完全是行为人的个人素质使然。以经常出现的游客不满航空服务而发生冲突为例,这些游客素质肯定有问题,但航空公司有没有责任?譬如,游客已经登机,飞机却在停机坪里滞留几小时,还不让下飞机,气都喘不过来,游客能不有意见吗,忍耐力差一点的就可能表现出来。这时,外部诱因也很重要吧?再如,节假日自驾游,高速公路塞车几乎成为常态,一塞数小时,动弹不得,连个大小便的地方也找不着,再文明的人也可能会犯错,做出不文明之举。还有,一些景区为了利益最大化,从不采取限流、分流措施,游客多多益善,结果就出现人满为患、旅游品质受损现象,个别素质较差的游客就可能通过行为表达自己的不满。
旅游不文明虽然是通过游客行为表现出来,但游客未必能负完全责任。提升旅游文明水平,需要旅游服务、旅游管理、旅游主体等多方协同共治,在各自责任范围内找相应的应对办法,一起把旅游品质提升起来,把旅游文明跟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