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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建部与财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清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目前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筑业企业需缴纳的保证金种类繁多,负担沉重”,因而将开展清查工作,并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这一举措对规范工程建设市场,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将起到怎样的作用?《城市化》杂志特邀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城市化委员会开发(园)区专委会专家顾问鲍克发表评论。
鲍克: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城市化委员会开发(园)区专委会专家顾问
首先这是一项为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成本的有利举措。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强调,2016年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从这一角度理解,清查保证金也是“降成本”的一部分。
究竟什么是保证金?作为诚信经营或合同履行所提供的一种货币保证,保证金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曾起到一定作用。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保证金制度得到了普遍应用,且已经渗透到建设过程中的诸多环节,保证金也占用了施工企业的大量流动资金,对建筑企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于缴付保证金没有十分明确的标准,因此,不同地区甚至是同一地区所缴付的各种保证金数额也不尽相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在各项法规中关于收取保证金行为对被管理者、施工单位规范得多,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规范得少,从源头上给了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随意收取保证金的机会;二是由于地方政府需要这一收入来源缓解地方的财政压力;三是因为建筑施工企业处在建设行业价值链的底端,处于“弱势”地位——弱于建设单位、开发商,弱于权利体系。另外,由于工程建设行业既存在过度竞争甚至恶性竞争的现象,又存在普遍的产能过剩。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导致了建筑业企业保证金越交越多,负担越来越重的现象。
虽然清查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一项微观政策,但我们还是应从宏观角度加以考量。自2012年以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已连续多年出现下滑,其中房地产投资增速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速双双出现下降,投资的下滑代表着施工需求的下降,也代表着工程建设行业正在迈入拐点。在这一背景下,普查工程建设领域的保证金,客观上能够起到为企业“减负”的作用和效果,激发一定的市场活力。但它又与国家普遍为企业“减负”所采取的各项政策有本质上的不同。近段时间以来,为减轻企业负担,我国采取了简政放权、降低贷款利率、调节社保基数等多项措施,切实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劳动力成本、原材料成本。这些“减负”政策是全国性的、跨行业的,具有普遍意义,尤其是一些管制政策的放松,审批程序的简化,更使权利下放,重心下移,对降低企业成本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从本质上而言,清查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情况并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则更多反应的是如何健全市场体制、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问题,因此,这项政策是否能够凑效,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为企业减轻负担,激发市场的活力,最关键的还要看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能否得到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能否得到加强,从而保障执法过后不反弹,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出更先进合理的行业信用体系,弱化或取消当前的保证金制度。
对建筑业企业而言,我们同时希望国家能够完善该领域的资质管理、市场规范等机制问题,或按照国际惯例实施大部制改革,促进土地规划、建设、管理的协同,因为只有从宏观上进行全面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够保证微观层面政策的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