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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朵颐的“大锅饭”
时间:2016-05-08 16:22:02  来源:城市化杂志  作者:张志敏 

  中国加入WTO之后,农业施行补贴政策。鼓励发展规模化、设施化农业,有的村庄建设了“种植园区”、“饲养园区”、大棚,却用于出租。是否有人租用?用于何种用途?没有落实监管制度,无人跟进;有的村建设了大型温室群落,几年后塑料板老化脱落,露出一片荒芜……。鼓励农业设施化,耕种者并没有获得补贴,只是补贴了农业设施建筑业和农业设施兴建者,而农业设施兴建者不仅获得了农业设施建设补贴,而且还可获得农业设施的出租收益。

  鼓励发展“休闲农业”,促进发展“农村旅游业”。大型生态观光园、农艺园、智慧农园、生态旅游区等等,耗资巨大、气势磅礴,有几个是商业资本建造的呢?有几个是能自负盈亏的呢?农村旅游业的商机源自城市公园面积有限、农村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市民没有务农权力、市民没有自由地接近土地的资格以及市民对果菜食品安全的忧虑。在休闲农业中,市民付出生态代价,驱车前往被有出生地特权公民拥有的“休闲”土地上,付出高昂代价做出生地公民无偿获得土地使用权、宅基地和自然生长力收益都不愿做的“繁重的农业劳动”,并以劳动为乐。这体现出精神层面巨大的城乡差别。市区的公园经营收益良好,休闲农业园区无论在数量、规模和经营范围上都大大超过城区公园,农村旅游业是否创造了相应的财政收益?在休闲农业中,低成本换取村民集体所有土地开办的市民农园,被称为休闲农业的最高级业态,以每分地每年3000至5000元的价格出租给市民,每亩每年仅土地出租收入3万至5万元,远远高于农业生产收入。可惜,农村旅游业并非农民可以经营,并不能解决“三农”问题,甚至村民还被迫迁离。休闲农业使“出生地特权”产生了等级分化,远离大城市的广大农村村民因“出生地特权”贬值而更加弃农。鼓励发展休闲农业并不能促进农业发展,全国农业不可能都发展成“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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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补贴政策是强国惠民政策,政策的实施需要法律法规,否则,农业补贴政策会被煮成“补贴政策大锅饭”。巨额补贴预算逐年增加,不花白不花,花了也白花。农业补贴政策实施十多年了,有的地方一直搞“地道战”,“各村有各村的高招儿”。 家庭联产承包政策是中国农业的基本国策并立法确立,农业补贴政策对农业基本国策有什么辅助的作用?多少农村家庭靠联产承包发家致富或安居乐业?农业补贴政策施行十年了,多少农民靠农业能养活自己?多少亩农田质量有所提高?十年来农业补贴款总额是多少?按农村出生公民户口来计算,可人均补贴多少?农村出生的公民不仅有“口粮田”、还有“宅基地”和自然生长力的收益,再加上农业补贴,这样算来,他们应该属于“先富起来”的公民了,十年来的巨额农业补贴总额的投入应该使农村已经率先进入“小康社会”了吧?然而,现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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