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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权的“大锅饭”
时间:2016-05-08 16:20:19  来源:城市化杂志  作者:张志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是农村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何为村民集体?笼统概念的集合名词?具体的村委会、村党支部,或经联社、合作社?“村民集体”如何定义?如何行为?如何承担权力、责任、义务?“土地大锅饭”是糊里糊涂的大锅饭。按户口分配土地的方式所产生的“出生地特权公民”以及“农村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巩固和加强了中国社会的“二元制”。“二元制”的巩固与加强使村民自治政府可以成为农村社会的“次政府”。“上访”、“小产权”等往往由此而生。

  为了解决“出工不出力”,实施农业改革,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村民或村民集体在获得特权的同时并没有承担任何责任义务。其特权却可使其成为“形式地主”。“形式地主”可以将村民集体所有土地或村民家庭承包土地转租给别人,收取租金;作为“形式地主”,村民集体和村民还可以获得占地补偿。为了获得更多占地补偿,“形式地主”纷纷抢建和抢种,甚至为了抢建和抢种不惜借贷。一个个村庄在抢建和抢种中日新月异。“土地大锅饭”蒸出了花样。

  对外,国家领土是神圣的,寸土必争;对内,土地管理煮“大锅粥”。农村土地并不等于农田。农田是国家的“家底儿”。几年前一度满大街出现“守住十八亿亩红线不动摇”的标语,说明“家底儿”原本不只十八亿亩。就按十八亿亩来算,全国人口平均分配,差不多每人“一亩三分地”。俗话说得可真巧:“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农田的天职是养育民族。农田的管理和保护关系到每一个公民。非农村出生公民也是国家公民,也需要吃饭,也有一亩三分地“口粮田”,不能身在祖国吃外国饭。非农村出生公民的“口粮田”应该得到妥当管理。那么,谁管理呢?怎么管理呢?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 “村民集体”,“村民集体”应该守护农田。但是“村民集体”是含糊不清、莫名其妙的一个词,靠“村民集体”守红线不大靠谱;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归农村出生的公民,农村出生的公民应该守护农田。但是,当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特权,可以用来换取超过几辈子务农总和的占地补偿,并从繁重的农业劳动中解放出来时,村民为什么要守护农田呢?究竟要谁来守住十八亿亩红线?靠什么来守住十八亿亩红线?一部“农田保护条例”没有起到保护农田的作用,几条标语能起到什么作用呢?另外,“守住十八亿亩”什么呢?十八亿亩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早已被众多的“村民集体”瓜分了;十八亿亩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早已被众多的村民和村民集体瓜分了;十八亿亩农村土地的开发权还没有被瓜分完。为了争分一匙羹而借钱抢建抢种冒险的村民,为了控制开发成本拆除“违建”,农与非农的“二元”较量等,都不是为保护农田。

  面对生态危机、食物安全危机、健康危机,有一些非农村出生的公民不满足在“休闲农业”中采摘,甚至有一些人在“休闲农业”产生之前已经勇敢地承担起生态责任、管理生命的责任,兴起了中国的有机农业。国内不少人不赞同有机农业,说“有机农业养活不了中国人”。为什么对化学农业是否能养活中国人漠不关心,对休闲农业是否能养活中国人漠不关心,却一口咬定有机农业养活不了中国人呢?即使在农民出工不出力的人民公社时期,靠着一点点中华民族古代灿烂的农耕文明的余晖依然照耀中华大地,没有农药化肥污染的土地的自然生长力、植物的自然生长力、家禽家畜的自然生长力,依然养活了十亿中国人。化学农业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副产品”,百年来演化成了人类与大自然的世界大战。农业是人管理生命的艺术,是用生命欣赏的生命艺术。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都是在实施化学农业四十年后,人们感觉到了食物安全危机、健康危机和生态危机。四十年前,中国在引进化学农业时并没有得到化学农业可以养活中国人的确据,也不懂得化学农业会导致食物安全危机、健康危机和生态危机,更没有想到化学农业几十年后并没能够养活中国人、甚至没能养活中国农民。而从事有机农业的非农村出生的公民已经用事实说明,尽管他们没有出生地特权、没有无偿使用的土地、没有政府补贴,自负盈亏,不仅自己养活了自己,还为农民创收,并为他人提供了安全的食物、提高了土壤质量、改善了生态环境。但是,农村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非农村出生的公民承包土地行为,是因为可为农村出生的公民创收而获得存在,从法律角度讲却是侵害村民集体利益的。因此,其承包土地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保护,其与“村民集体”所签的承包土地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很久以来,一直讲“保护农田”,却多停留在保护农田数量的层面上,而忽视了保护农田的质量。有机农庄的土壤已不是当初被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污染的土壤,已变成肥沃、物种丰富、生机勃勃的土壤。但是,合同到期,十几年、二十年涵养的肥沃土地被村民集体收回,所有努力将付之东流。因为化学农民要变成有机农民很难。农田的健康关乎民族的健康和“元气”。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补足中华民族的“先天之本”和“元气”,应制定政策和法律大力保护有机农田,不仅保护农田数量,更要保护农田质量。因为农田是国民粮食主权、粮食安全的保障,与其等待外出打工的农村出生的公民回乡务农,不如支持自愿务农的有机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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