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应龙一个人的违法违纪,能够如鱼得水,这绝不纯粹是个人的贪欲问题,应该还包括了官员之间、部门之间的监督失察与失效。
小到几根棺材木、一包卫生纸,大到单笔挪用公款30万,只要在权力范围可以够得到手的,湖南衡阳县政协原主席彭应龙一概通吃。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彭应龙还在老家建了2700平方米的别墅群,装修豪华,红木家具等奢侈物品一应俱全。
这是一种近乎病态的贪婪。调查显示,彭应龙为了给儿子弄辆汽车,将一辆公车的里程表,从7万公里调到26万公里,以1.4万元卖给儿子。儿子开了3年后,又作价8万元卖给4S店。自己换了新车后,还要司机挨个上各部门收钱作礼。
官有多大胆,贪有多大产。而彭应龙的贪胆,显然不是天生的。可以说,没有身边人员的鼎力,没有官场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契,凭一个县官,能够把公车的里程表作假,并且完成转让给儿子的买卖过程,任是他智比诸葛,胆如子龙,也办不成这么复杂的事情。
彭应龙700多万的违纪金额,是点滴“积累”的过程。这种病态之贪,一直到退休之后才“东窗事发”,其实就是党纪国法对于官员的长时间失控的过程。彭应龙在老家连片的别墅群,尽管为躲避检查,还蒙上了防护网,但整个别墅群从规划到审批、从建设到装潢,不知进入过多少人的视线,这是纪律监察部门应该反思的。如果这时候还在赞美反腐战果,则跟丧事当成喜事办,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伸手必被捉,这是从法治的因果效应来讲道理的。但事实上,理想的制度设计应是让官员没有伸手的机会,没有伸手的胆子。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时刻擦亮眼睛,时刻履行职责。此外,对于衡阳县整个官场来说,同样也要反思。作为县政协原主席,衡阳县的主要领导之一,彭应龙一个人的违法违纪,能够如鱼得水,一双贪手想怎么伸就怎么伸,这绝不纯粹是个人的贪欲问题,应该还包括了官员之间、部门之间的监督失察与失效。
要知道,大到单笔30万元的公款挪用,小到一包卫生纸的报销,这些难道都是彭应龙自己签字生效?这么多年来的病态贪婪,难道上上下下、班子内外就无人知晓?为什么省委巡视组一到就能掌握线索?移交的线索一查就明了?这些问题,都有待当地在品尝完反腐成果后,给出令民众信服的回应。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官员之贪,非一人所能。彭应龙案,究竟有没有知而不报、报而不查,这是需要纪检部门通过此案例延伸开来的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办案程序。如果这个程序不到位,查一个,也只是刚好撞到枪口而已。只有让知而不报、报而不查者一并问责,一并法办,反腐才会形成能动效应,真正抓到官员的七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