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民政部公布了最新一批的100家山寨社团名单。自3月16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开通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曝光台以来,一个多月的时间,曝光台陆续公布了5批“山寨社团”名单,曝光总数已经达到427家。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官方分批公布的山寨社团名单,对于部分上榜社团的原有活动和安排基本没有影响。(据4月28日《北京青年报》)
一个冠以“国”字号的社团的确能让平民百姓心生敬畏、顶礼膜拜,而一个企业若能获得“国”字头社团颁发的奖牌奖杯也会备感荣耀。有心理需求,就会催生一种“市场”,近年来一些“国”字号的“山寨社团”大行其道,横行于江湖,这些“国”字号的“山寨社团”“拉虎皮扯大旗”以各种表彰评比排名为借口,以颁发奖牌奖杯为诱饵,大行收费敛财勾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多行不义必自毙”,也正因如此,3月16日以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开通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曝光台,陆续公布了5批“山寨社团”名单,曝光总数已经达到427家,其中大多都是“国”字号的社团,这对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有着积极作用,对“激浊扬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起到了正面引导意义。
然而值得惊诧的是,官方分批公布的上榜山寨社团并没有陷入“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境地,这些社团原有活动和安排基本没有影响,依然“我在岿然不动”,就像文中讲的“中华传统文化研究会”经常组织举办各种传统书画、民间(民俗)工艺品(手工艺品)展览活动,他们的相关专家各地进行讲座档期还安排得十分紧凑。曝了光,却不去取缔查处,莫非是在给这些山寨社团做一次免费广告吗?
在缺乏强制约束力的语境下,如果民政部门仅仅止于将这些光怪陆离的山寨社团公之于众很明显是远远不够的。“法纪不彰,鬼魅魑魉必将大行其道”。因此,民政部门不能满足于给社会做了提醒而了事,而是应该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执法,坚决打击、取缔这些山寨社团,以保护社会企业、个人的财产被“钓走”,呵护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任何一个民间组织或社会团体,除需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外,都有一个主管部门,相关业务还要受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管。因此,对任何一个社团组织,都应该从法律角度明确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的责任清单,使“山寨社团”处于无缝监管之下,如果“山寨社团”仍我行我素,需要追究主管部门对责任,这是其一。其次,对已经曝光的“山寨社团”,还需对其组织者、经营地址等信息完善,并顺藤摸瓜追查其举办的有关活动,涉嫌违法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三,要杜绝“山寨社团”的非法活动,各地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还需定期组织企业法人等进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他们像鸟儿爱惜自己羽毛一样爱惜自己的企业荣誉,同时积极扶持正规社团,从而消除“山寨社团”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