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万达:长沙县是国家深化改革的“实验室”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常务副院长、研究员、博士
我本人以及综合开发研究院研究团队对长沙县的确十分有感情,更重要的一点,我们也非常感谢长沙县。我们的研究团队持续地对长沙县进行了近十年的跟踪,从做研究的角度看,长沙县是供给方,我们是需求方,他们为我们提供了生动的案例,正是长沙县持续、坚持的改革以及非常灵活的做法,才让我们收获了案例,因此我要感谢他们。
作为这本案例集的参与者,我想分别从改革的动力、改革的主体和改革的目标这三方面解读一下“改革就是创造”的主题。
为什么案例没有将着重点放在经济发展上,而是侧重了改革,强调改革就是创造?这首先需要回顾一下我们国家的改革历程。上世纪八十年代农村启动了所有制改革后,城市也随即进行了改革,就如深圳市老市委书记李灏所说,华为之所以能成为今天的华为,是因为1987年深圳市出台了《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要在深圳市建立民办科技型股份制企业,这才有了华为成长的基础。这也说明,制度的变革、制度的创新比技术创新更重要。从农村所有制改革到后来的城市所有制改革,最大的亮点和重点其实都集中在县域这个既有城也有乡的地方。而在研究了城市之后,我们理应也要好好地研究农村,特别是农村与城市的统筹。这就是我们把整个案例研究定位在改革上,并将县域改革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尤其强调改革就是创造的原因。
从改革的角度看,改革不一定非要区分城大城小,区分是省城还是县城,要区分的应是有作为还是不作为,这也是陶斯亮会长为长沙县、为杨懿文书记的作为“点赞”的原因,她是在为创造者、为改革者、为有为者“点赞”。因为如果不为,就无法拿出改革的红利来分享,更无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这本案例集将长沙县的改革定义为是自加压力,其实并没有刻意的放大,因为自加压力不就是积极奋发、有为的改革者的姿态吗?在我看来,长沙县是把自己当成了国家深化改革的“实验室”,这一点对我们当下的社会十分有意义。
当今,我们的改革尤其强调顶层设计,一个接一个的文件被不断下发,但如果改革没有自下而上,没有群众的实践,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长沙县的改革并不是文件要求下的改革,而是自下而上的实践,这些实践既包含了县委、县政府的主动有为,也包含了各村、镇广大干部群众的主动有为。这是改革的主体——群众的创造,是基层的实践,这比自上而下的改革更有意义,因为如果改革只有顶层而没有基层,那么改革就会停留在文件中,停留在“空转”阶段。
长沙县改革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治理能力的提高。如果说改革是为改而改,那么改革就可能面目全非,但如果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治理的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的提高,那么改革就是一种进步。什么是治理?今天的治理与古代的“治”已经有了本质的区别。以往我们讲“郡县治,天下安”,“治”就是稳定,而今天的“治”还隐含了政治、社会的制度变革,是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虽然稳定、和谐很重要,但和谐不等于只有一个音符、一种做法。在我看来,长沙县的实践本身就为治理提供了一种别样的选择,为一些问题提供了不同的思考,这个治理很有意义。
长沙县的15个案例是一个县域改革提供给我们的最鲜活的思考。作为一个参与者,我认为这就是我们把改革放在县域案例分析主题之上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