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城市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伴随经济快速增长而生的种种问题与改革“后遗症”也在城市工作中逐渐显现。针对当前城市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会议作出了诸多针对性设计。
首次提出“尊重城市发展规律”
37年前,城市工作的重心在“发展”,“当时即便是大城市也主要面临如何发展的问题,各方面基础设施还很落后”。因此,从60年代的“大力发展工业生产”,直至1978年的“另外开辟城市工商利润的5%作为城市建设基金”,将城市维护的三项费用扩大为四项,这一时期,国家在城市工作部署中始终强调“人力”的作用,提倡“全力建设、大力发展”。
1987年,“我国一些城市的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过大,已经造成水源、能源不足,交通、住房紧张,环境污染等许多突出问题”,于是在当年5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中,这一态度开始扭转。《通知》首次提出“在制订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时,既要有生产和流通观点,又要有城市和环境观点”,“有计划地逐步推进城市发展”,“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城市需要积淀、生长和逐步繁育,绝非人为设定目标就能‘速成’。”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张尚武说。当“全力建设、大力发展”导致种种城市问题,环境恶化、健康危机与城市化率提升相伴而来,发展“速度”与“可持续”之间矛盾显现时,国家终于认识到“城市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其自身规律”,并在此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提出“必须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城市工作”,“人口和用地要匹配,城市规模要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在半个多世纪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将“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列入城市工作指导思想,此为首次。
强调“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
对于“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的强调,也是此次会议的亮点所在。会议指出,要“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要优化提升东部城市群,在中西部地区培育发展一批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促进边疆中心城市、口岸城市联动发展”。
“城市群是几个发展趋势之一。城市发展可以提高经济效益,但城市过大则会事倍功半,解决办法是建设城市群。京津冀一体化就是一种尝试,把城市连接起来,形成不同的经济生产环节,提高效率。这已经被证明是提高经济学效益和劳动生产力的有益办法,所以要进一步强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丁一凡指出。
那么,应如何“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城市化委员会开发(园)区专委会专家顾问、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肖金成认为,这主要涉及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培育发展城市群,二是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肖金成指出,目前东部地区已经形成了一些规模较大、发展较为成熟的城市群,“对于这些城市群,主要应在产业、生态等方面进行优化提升”;而中西部地区“区域面积大,城市数量少、规模较小,人口少”,所以对这一地区的城市群“要强调集中发展,以带动区域的发展”,此外,西部地区“也需要国家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至于“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建设,则应注重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产业配套能力,以增强对周边地区人口的吸纳能力”,肖金成表示。
重视“城市工作的系统性”
会议指出,“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要树立系统思维,从构成城市的诸多要素、结构、功能等方面入手”,“系统推进各方面工作”,具体而言,则要“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在三大环节中,会议对城市规划环节表现出格外的重视,提出要“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定位、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多种因素来制定规划”,要“在规划理念和方法上不断创新,增强规划科学性、指导性”,要“加强城市设计,提倡城市修补”。
“目前,中国在城市规划中出现很多乱象,一些地方因为大拆大建破坏了当地文脉,还有一些地方存在上一届领导要往东发展、下一届领导要往西发展的问题,”陆鸣指出,“要想解决城市风貌被破坏和领导意志超越规划的问题,首先要让城市规划更加科学化,在出台规划的过程中要多听取各学科专家的意见;其次,在执行规划的过程中还要严格执行既定规划,不能让领导意志超越城市规划。”
会议也强调,“规划经过批准后要严格执行,一茬接一茬干下去,防止出现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的现象。”早在2008年,城市化委员会就呼吁:城市化进程中“换一届政府换一张规划”要不得!城市化委员会秘书长蔡义鸿对照“中国各城市以往的规划文件与实际发展状况”后表示,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指标现象十分普遍,“换一届政府换一张规划”早已不足为奇,因此“出现了规划赶不上变化的尴尬”。他认为,“应尽快确立城市规划的公共地位,确立为公众规划、为城市的和谐发展规划、为社会的长远利益规划的独立精神!”
在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三大环节中,规划是建设的依据、管理的前提。只有在合理、科学的城市规划基础上,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城市工作的各个环节才可能有序衔接、形成系统。
再提建设宜居、可持续的城市
自2005年1月12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首次提出“宜居城市”的概念,城市宜居性就成为城市工作成效的重要考量标准之一。2006年4月,建设部发出建科(2006)98号文件,决定将《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列为2006年度软科学科技计划项目。
2007年5月30日,中国《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通过建设部科技司评审验收,正式对外发布。根据《标准》,城市是否“宜居”应考察社会文明、经济富裕、环境优美、资源承载、生活便宜、公共安全6项指标;而在6项指标中,“环境优美是城市是否宜居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此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建设宜居、可持续的城市再次被提及。
城市发展要实现宜居、可持续,生态环境的保持与优化虽为重要内容,却非唯一内容,其涉及包括经济发展、文化传承、城市布局等社会生活领域的方方面面。而无论在谈及城市“宜居性”还是“可持续”时,会议都无一例外强调文化的价值,如:规划时要“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通过“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结合自己的历史传承、区域文化、时代要求,打造自己的城市精神”来“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等。
若说环境保护是实现城市宜居、可持续的基础,经济发展、合理规划等是实现城市宜居、可持续的手段,那么城市文化的传承与打造则是“城市宜居在高层次上的表现”。正如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樊杰所说:“只有拥有文化的城市,才是活生生令人热爱的宜居之城。”
“以人为本”理念贯穿始终
本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屡屡提及“人民”、“群众”、“市民”及“以人为本”,更有“让中西部地区广大群众在家门口也能分享城镇化成果”,“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等作为城市工作的目标任务出现。可以说,“以人为本”理念贯穿未来城市工作思路始终。
比如,会议明确,“推进城镇化要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要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战略研究,统筹推进土地、财政、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领域配套改革”;“以实施居住证制度为抓手推动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有评论称,这一系列改革意味着城市将“敞开胸怀”,打破“农民与市民”、“本地人与外地人”的无形壁垒。值得一提的是,城市化委员会自2008年起每年发布的《中国城市化率调查报告》,通过比较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与户籍人口城市化率之间的差值,对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半城市化”[6] 现象进行了深度的分析,其研究成果正可为改革政策提供专业支持。
此外,会议尤为重视城市工作中“市民”的作用,多次强调应提升市民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参与程度,如:编制城市规划时“应该邀请市民共同参与”;要“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要“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等。
城市为何而建?石楠说,过去我们曾认为“高楼大厦就是城市现代化,在苦心打造城市时,只学到了国外城市发展的表象,而人的需求才是城市建设的归结点”。此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也给出未来城市的发展方向:城市工作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应建设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