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共开过3次。这3次会议是在何背景下召开的?谈及了哪些内容?又为城市发展带来了怎样的影响?
第一、二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
始于1953年的大规模工业化建设使大批农民流入城市,1957—1960年间,城镇人口从9950万增长至13070万,城市化率由15.39%增长至19.75% ,出现了“过度城市化”现象。为减轻城市供给负担,国家于1960—1963年实施了压缩城镇人口的调整方针。1962年9月的第一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和1963年10月的第二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便在此背景下召开。
1962年10月,第一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结束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当前城市工作若干问题的指示》,指出自1962年1月起,中央按照“城乡人口必须保持合理比例的原则,减少了过多的职工和城镇人口”,“去年到现在,从城市回到农村的劳动力共达1260多万人”;针对“当前有关城市工作的若干问题”,应实施“调整市镇建制,缩小城市郊区,完成减少城镇人口计划”等措施,“今后凡是人口在10万以下的城镇,即使是重要的林区和矿区,没有必要设立市的建制的,都应当撤销”。
1963年10月22日下发的《第二次城市工作会议纪要》再次提出,要“继续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城市一般不要从农村招工。来自农村的职工及其家属,凡是能够回乡的,应当继续动员他们回乡。居住在农村的职工家属,应当说服他们不要迁入城市,同时,在户口管理上,严格加以限制。”
通过控制城市人口、调整市镇建制等举措,1961—1963年,全国城镇人口减少了2600万,城市数量从208座降至174座 ,城市化率也由19.29%回落至16.84%。此后15年,我国城市化率始终在17%—19%之间徘徊,直至1981年才突破20%关口——两次城市工作会议倡导的“反城市化” 战略使中国城市化发展进入停滞阶段。
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
1978年是中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折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重申“在20世纪内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邓小平提出打破“大锅饭”的“按劳分配”原则;安徽凤阳小岗村“大包干”拉开农村改革序幕;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全党工作的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与此同时,全国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国科学大会等涉及社会发展各领域的会议广泛召开,各行业人士针对所属行业、所关注领域未来的发展方向掀起了一场大讨论。1978年3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便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议讨论的主题是“城市建设资金从哪里来”,即“为什么要花钱建设城市”,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回忆称。
《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是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后发布的首份全面、系统定调城市发展的指导意见。《通知》首次明确了应“提高对城市和城市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指出“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的中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城市建设是形成和完善城市多种功能、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基础性工作。”——中央对城市工作的重视度与1962年“今后国民经济的调整”必须使“城市面向乡村”,和1963年城市是“面向农村的、城乡结合的社会主义城市”,要使城市工作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城乡人民生活服务的态度已不可等量齐观。
不同于1962年“大力组织和发展生产,并且随着生产的发展,相应地稳定和逐步改善职工生活,是目前城市工作的主要任务”,以及1963年“工业生产始终是城市工作的中心”等对城市工作中生产环节的聚焦,这份发布于1987年的《通知》极大地扩展了对城市工作的关注面,提出“做到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三者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等全面、系统的方针,并将城市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以及“建立合理的城镇体系”、“改革城市建设体制”等都纳入城市工作的范畴。
统计数据显示,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国城市发展水平不断攀升:1978—2014年,城市化率由17.92%提升至54.77%,城镇人口由17245万增长至74916万,城市数量由193座扩张至657座——中国城市化发展进入前所未有的快速增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