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发布消息称,佛山市南海区首宗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政策执行的地块,日前已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挂牌成交,这标志着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操阶段。根据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要求,南海区政府将按地块成交价的10%向村集体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充分体现“同权同价,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精神。
据悉,佛山市南海区将继续深入推进试点各项任务,最终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