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存在的乡村无规划、建设无序以及乡村规划照搬城市规划理念和方法、脱离农村实际、实用性差等问题,住建部印发指导意见,从树立符合农村实际的乡村规划理念、着力推进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提高村庄规划的覆盖率和实用性、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扭转上述不利局面,满足新农村建设需要。
据悉,住建部将把乡村规划编制和管理情况作为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纳入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进行评估,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检查,评估和检查结果作为制订支持各地农村危房改造、传统村落保护、农村环境治理等措施的前置条件。每年遴选一批乡村建设规划示范县,表扬一批规划编制和实施较好的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