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铁二号线西起闽侯苏洋,东至鼓山风景区,近日,在上街镇建平村的二号线征地范围内的空地上,一夜之间冒出28栋抢建房屋,占地4500平方米。这些房屋高三层,质量非常低劣,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就连违建者自己也不敢在内居住。记者采访得知,这些房屋其实是当地村民专门用来博取土地征迁赔偿的。(11月2日《海峡都市报》)
建房好比“孵豆芽”,一夜冒出几十栋。而违建者倒也“实在”,坦言纷纷建起这些中看不中用、连自己也不敢住的三层楼房,目的只为“以房易房”,凭此换到拆迁安置房或相关征迁赔偿。那么这笔“买卖”的油水有多大?据说若按个别地方的先例,建楼成本9万元,到时少则能赔20万~30万,多则甚至有50万~60万元。
如今,各地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若说“农村抢建房”还是一种稀少景象,无疑是在睁眼说瞎话了。笔者网上稍作检索,远的如2009年海南媒体曾报道,传闻政府要在海口府城镇城东社区洋上村规划修路,一些人闻风而动,急忙把自家种菜的地段填平抢建房屋;近的则有,今年8月,位于福州晋安区益凤村的物流园征迁地块上,同样冒出了数十栋为博拆迁补偿的简易木屋,当地村民还形象地称之为“种房”。
偷偷摸摸地见缝“种屋”也好,大干快上地“一夜建房”也罢,假如有关部门在征迁补偿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公平对待,绝不让浑水摸鱼者有任何可乘之机,我想这种自作聪明的投机建房,到头来也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但值得忧虑的是,现在媒体又披露,在有些地方,那种才花9万元就能矗立的“三层楼”,居然都是聘请“专业抢建队伍”连夜抢建起来的。
“一夜建房”有了“专业队伍”,而且这种“专业施工”的最大特点,竟是“楼房像楼房,无非不住人”。透过这种迎合现实需求的“专业本领”,自然促人联想开云:要是必然赔本,谁会投资不菲地造此“崭新的危楼”?而倘若不是普遍有“油水”可捞,像这种“专业队伍”又怎能生意兴隆,且渐渐形成了气候?换言之,“一夜建房”虽添乱,“专业队伍”更可忧——有关部门若是疏忽了这种“专业影响”的巨大负作用,其结果只能是使抢建房乱象会愈演愈烈。
在局部地区和一定范围,“一夜建房”的投机信心,往往可能来自某个似是而非的“参照对象”。譬如,按照《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细则》的相关规定,抢建房屋并无相应补偿。但记者却了解到,当地一处大学城区域征地拆迁时,为了推进进度,曾经对一些抢建的违建进行过补偿,且风传当时每平方米赔偿价大约在1000~2000元之间。那么,传言是否属实,或者有否被别有用心者添枝加叶等,我想就不能含混其辞,甚而刻意回避。有道是“谣言止于公开”,就时有冒出的农村抢建房乱象来说,一个最应牢记并做实的方面,则是“盲动止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