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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行业别觉得自己能千秋万代
时间:2015-11-03 10:26:20  来源:新京报  作者:徐明轩 

    在交通部有关专车新政的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之际,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代表出租车企业,向交通运输部致函称,出租汽车行业是各个城市的文明窗口;政府部门应坚守“私家车不得营运”的底线,坚定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要警惕“专车”背后的资本。

    作为行业协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希望“行政保护”出租车行业,可以理解。但行业协会的利益,不等于全社会的利益,甚至行业协会最多代表的是出租车企业的利益,连出租车司机的利益也不能代表,之前坚持“份子钱”、拒绝改革,这背后就有出租车企业及其行业协会的魅影。

    基于互联网+、分享经济的专车服务,成了“僵化”的出租车市场里的鲇鱼,大大降低了出行成本、提高了用车便捷性。当然,专车服务作为新兴市场,也有其需要规范的地方,包括:司机、乘客、用车平台各方的利益、风险如何分摊?一旦出现事故,如何保障乘客利益?……但是,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只能在发展中解决。

    基于分享经济的专车服务,和基于牌照垄断经营的出租车,本来就是两回事。政府、出租车行业,不要企图用“私家车不得营运”“司机必须签劳动合同”的方式来“砍头斩脚”,以为这样专车就能“退化”成出租车公司。

    科技的进步,经营模式的升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1940年代前后,中国城市中电车、汽车业开始兴起时,“传统”的人力车行业受到很大冲击,当时人力车行业也要求政府“严加管束”公交汽车,提出公交汽车不得在城区设站等要求,以保留自己的市场份额。结果呢?现在还有人力车吗?

    面对新兴技术、新兴经营模式,行业协会也好,政府主管部门也好,要做的是顺势而为。北京城里的运输方式,从骆驼到人力车,再到汽车、出租车,再到如今基于互联网的专车,发展、升级是必然的。出租车行业不要像《骆驼祥子》里的“虎妞爸爸”——人力车厂主刘四爷那样,觉得自己的经营模式就能千秋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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