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受交通运输部委托,深圳市交委就正在征求意见的出租车、网约车新规召开座谈会。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租车、专车企业均对新规发表意见。在专车价格、报废标准及是否只能接入一个专车平台等诸多方面,出租车企业、专车企业不少观点几乎处于对峙局面。出租车企业认为专车价格应由政府指导,专车公司则认为应当充分市场化。有政协委员提出,专车的数量及价格应当放权于市场,政府的导向应为市民出行安全考虑,而非“为了某个利益集团而损害平民老百姓的生计”。(10月13日《南方都市报》)
出租汽车出现之前,是出租马车。不管是哪种车辆形态,出租车可以有效减少私家车辆的保有量,降低城市拥堵。10000户居民的城市,只需要100辆甚至更少数量的出租车就可以满足居民需求。如果没有出租车,10000户居民全部自行购置汽车或马车,城市、城镇显然会拥堵得多。我们可以将出租车理解为基础版本的共享经济。
不光在中国,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出租车也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准入与监管制度。准入制和监管一定程度上是必需的,可以保障出租车的服务水平。带有公共用品性质的出租车不能拒载,在服务时间内不能轻易停止服务(否则就构成罢运),在恶劣天气等条件下,不能随意调高运价。
出租车准入制和监管应当围绕以下几项要素开展:要求出租车司机身体和心理健康,能够执行较高的营运服务要求,保证营运车辆及计费工具的完好性,强制参加社保和意外伤害等保险,发生消费纠纷时履行先行赔付及配合调查义务。这种情况下,允许个体经营出租车(严禁经营权转包)不仅会筛除掉不合要求的准入者,而且因为没有显著增加个体经营者负担,又没有设定准入车辆数量,必然将促成良性竞争,运价维持在合理水平,保证出租车能够获得稳定生意。
但现有的出租车准入制和监管模式,却是以数量管控、限制竞争为核心的。出租车数量管控的内在逻辑是,如果放开进入,很可能导致准入者过多,低价竞争,无法保障经营者合理利润,不可避免带来服务水准的走低。这个理由事实上根本站不住脚,如上段所述,对出租车营运作出规范性限制,本身就将大幅过滤进入者,并且,市面上的营生并非只有出租车司机一种,又何来没有管控就会出现出租车行业无限度扩容的可能呢?
如果说以公司制取代个体制,在过去还可能起到保障服务水平的作用,而今在GPS及智能移动装备普及化的背景下,已显不合时宜。
出租车数量管控再加上公司制,限制了竞争,还带来对出租车司机的严重盘剥。公司制、份子钱,本质上是欧洲中世纪行会制的变种,居然能够延续到21世纪,当然是咄咄怪事。
公司制、份子钱的存在,必然使得出租车数量管控趋于刻板。只有严格限制出租车数量,让打车变得稀缺,才可能凸显高运价的合理性,高运价才能保证畸高份子钱收得上来。近年来,中国一线城市到三四线城市,城市化扩容速度加快,城区扩大了好几倍,常住人口数量大量增加,出租车数量却没有发生同步的增长,打车难、出租车欺客宰客现象突出,根本原因就在于现有的出租车准入制和公司制。
公共交通体系的不完善,再加上我国各级各地政府为了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购车的政策,使得居民购车数量不断增长。我国购车居民选择自驾通勤的比例很高,这与打车难,服务糟糕(高昂份子钱构成重压,换了谁,心情也好不到哪里去)有关。
发源于美国硅谷等地的互联网时代技术、商业创新,有很多在移植到中国社会后陷入水土不服,互联网专车却很快大受欢迎,甚至有很多居民用户为了能够打专车而专门开通了手机支付。一些出租车企业和司机认为,专车受欢迎,是因为便宜,原因是互联网专车企业给予丰厚补贴,其目的是挤垮传统的出租车行业,然后垄断市场,再提价……
低价不正当竞争,挤垮对手,再提价的逻辑,在过去的一些行业里,确实行得通,但取决于相关行业的垄断企业对于渠道、原料等关键要素的垄断,并借助政策保护来巩固垄断优势。但这样的垄断逻辑而今已经过时,创新创业及跨界发展的成本趋于降低,国内外兴起的创客运动甚至提出要实现创新创业试错的零成本。
近年来,全新的共享经济模式兴起。汽车、房屋、自行车、书籍、电子设备等,都可纳入共享范畴,在不增加购买的情况下,可以保障更多人获得相关的体验服务。房屋共享租赁企业Airbnb仅6年,就获取了90万个房间,2014年当年满足了2500万游客的住宿需求,让空闲的住房和公寓得到充分使用,相关的国家和城市也因此减轻了酒店房间供给不足的压力。而长途拼车企业BlaBlaCar在2014年,每月已实现运载200万人,运力相当于5000列高铁或5000架波音747飞机。在医疗、工程、教育、环保、拯救濒危动植物等其他很多领域,共享经济通过调用冗余、闲置资源带来的社会效益,也相当可观。共享经济是最为典型的“互联网+”。
包括深圳在内,中国各大中城市的居民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自有汽车的使用率很低,使用状态下的运能浪费相当严重(多为单人驾驶,家人或朋友不随行),已经带来突出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互联网专车提高了自有汽车使用状态下的运能利用,当然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自有汽车提高使用率——前者有助于减少拥堵和污染,后者确实可能增加拥堵和污染,但要看到的是,由此有助于减少汽车购买消费,因而整体上有利于环保。
最近有本新书《共享经济:重构未来商业新模式》,书作者罗宾·蔡斯曾创建过汽车共享公司Zipcar、无线网络连接公司Veniam、点对点汽车租赁公司Buzzcar、拼车网站GoLoco的联合创始人,被誉为“共享经济鼻祖”。罗宾·蔡斯也被邀请进入美国商务部国家创新和创业委员会、美国交通部智能交通系统咨询委员会、经合组织下属的国际交通论坛委员会任职。在《共享经济:重构未来商业新模式》书中,罗宾·蔡斯提出的观点就是,互联网专车、快车与出租车行业产生的摩擦,其实是创新速度超过行业秩序和监管规定适应的体现;政府部门对于互联网专车、快车这样的新事物,“不要因不了解而扼杀”。
现有的出租车准入制和监管模式,已被证明十分低效,无论如何调整,都因为利益集团占据稀缺资源(牌照)和利益分配的主导地位,而使得司机和乘客成为弱势一方,无法从根本上体现公平,也不起到缓解城市打车难的作用。互联网专车切入市场,不仅是对现有出租车准入制和监管模式的挑战,也为出租车行业改革重构带来了机遇。出租车行业存在的意义不是为了维系现有利益分配模式,而是服务城市居民出行的需要,既然如此,就不能将已经可以更好满足需求的挑战者,纳入现有并不合理的模式、体系,而应将更好的模式、体系扩散推广,消除不合理的中间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