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永清县在台湾工业新城探索了土地“托管模式”。其主要做法是:组建企业性质的土地托管中心(也叫“土地银行”),在依法、自愿、协商、有偿的基础上,规划区内的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土地托管中心,由土地托管中心对规划区内的土地统一经营,入股的农民按年领取股息及约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