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一纸户口咋能阻断弃婴入学路?
时间:2015-09-14 11:10:19  来源:红网  作者:徐甫祥 
    小玉一出生就被亲生父母抛弃,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宅村一对好心夫妇抱养了她。今年她已经6周岁了,长得乖巧可人,却因户口问题上不了学,家人为此操碎了心。(9月11日东南网)
  
  诚然,小玉未能入户,并非当地有关部门故意作梗:首先,公安部、卫计委等六部门早有“硬杠杠”,公民捡拾弃婴,一是及时报案,并由公安部门查找亲人或送社会福利院抚养;二是公民不能擅自收养,需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其次,当地派出所在去年获悉情况后,曾主动出具相关证明,无奈不符规定,未能奏效。但无论如何,一个本该背上书包的孩子,为一纸户口之故,只能眼巴巴看着同龄的小朋友去上学,实在让人泪眼婆娑。
  
  不过,小玉的户口问题亦并非不能解决:其一,小玉的弃婴身份确认无误,并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调查情况说明书》为证;其二,小玉的养父母结婚多年,未有生育,完全符合领养条件。更重要的是,六年的含辛茹苦,他们已把一个原本体弱多病的弃婴,养育成了活泼可爱的小女孩,证明这对养父母有责任、有担当,完全达到了民政部门所要求的领养条件。
  
  显然,小玉的养父母当时没能及时向警方报案,亦未到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以至有今日之憾。但作为普通农户,受政策水平局限,有上述失当之处,应能理解。而回过头来看,当地有关部门就无可检讨之处么?据闻,他们在抱回小玉的次月,即向村委会禀报了此事,但不知何故,随后就没有下文了。应该说,小玉的事当时尽人皆知,且六年的日子足够漫长,但就是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来过问此事。当然,民政部门及公安部门事务繁多,不可能凡事都能做到上门服务,何况在世人眼里,“办事跑路”历来天经地义。但一个降临世间六年的小生命,先是被亲生父母抛弃,若再因无户口及无学可上而被社会“抛弃”,当地有关部门无论如何亦不会心安吧?
  
  此外,当地有关部门在政策执行方面,似乎存在某种误区:首先,从政策层面解读,公民不能擅自收养弃婴,这是对的。但把对违规者的处罚与弃婴户口挂钩,则有失妥当。因为责任主体是其养父母,而非弃婴。你尽可以对其养父母或批评、或教育、或罚款,那是他“咎由自取”。但你不能拒绝弃婴入户,那样,即把矛头针对了弃婴。而在此事中,弃婴显然是无责的。因此,当地有关部门在政策执行方面似有“偏差”。
  
  其次,从法律的视角看,其养父母养育小玉六年之久,业已形成了事实上的抱养关系,这是无论如何也抹杀不掉的。笔者想,在我国既往的司法实践中,诸多案例证明,法律并不否认事实婚姻的存在。而事实抱养与事实婚姻无疑在性质上有着极大的相似性。既然如此,有关部门何以就不能对小玉的户口问题“网开一面”呢?笔者想,纵使其养父母之前在此事中有何等过错,长达六年的抱养事实,总该可以弥补了吧?
  
  据闻,经家人努力,小玉已到附近学校寄读。不过,寄读的孩子既无保障,更无尊严,绝非长久之计。希望小玉的养父母及时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更期待民政部门能够躬下身来,多一点主动,多一点担当,让小玉早一点拥有早该属于自己的合法身份,从而堂堂正正地读书、快快乐乐地成长。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