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经济正在转型,随着环保门槛越来越高,执法越来越严,一些污染企业在城市待不下去了,变着法子“上山下乡”,工业污染向中西部转移、向农村转移成为突出现象,不少村庄成了新的“生态灾区”。随着工业污染积累、迁移,一些乡村有河皆干、有水皆污;曾经的青山绿水变成秃山黑水,土壤污染,地力下降。(9月6日《人民日报》)
为什么一些污染企业纷纷选择了农村作为新的生产基地?这里面当然有城市对污染企业的挤出效应——越来越严格的环保要求与治理,让部分粗放式生产且日常污染大的企业无法在城市生存。但更大的原因显然是,在少数地方,明知企业污染的危害,但当地官员为了政绩获取和经济总量的需要,亦选择为污染企业大开方便之门,甚至鼓励其前来投资。
当对污染企业几乎不设防,那么其纷纷“上山下乡”亦不莫名惊诧。数据显示,全国开展环境整治的村庄比例只有10%,4万个乡镇、近60万个行政村大部分没有环保基础设施,处于“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状态。
污染企业在下乡,农村却失去了基本的抵制力量。在某种程度上,这依旧可以被当作环保治理力量孱弱的隐喻。它亦再次地证明,要让环境向好,关键的依旧是源头治理。如何遏止污染企业的“下乡”趋势?那就是必须让地方政府真正成为环境治理的主体,不至于因政绩而轻易放弃原则与底线。从这个角度来说,当下最迫切的,一方面是依据新《环保法》,强化对地方政府环境治理不力的相应追责;另一方面,则是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转型,令污染企业失去现实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