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下午16时,天津“8·12”爆炸事故第11场新闻发布会召开。环境保护部应急办主任田为勇通报了环境保护部在此次事故发生后开展环境应急工作有关情况。他说,下一步环境应急工作主要是抓紧处置警戒区内外被封堵的污水,包括雨水管网里面的含氰废水,对于这部分废水要处置达到标准后,再向外环境排放。同时,抓紧警戒线内外土壤应急监测工作,重点摸清污染状况,并据此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田为勇说,事故发生以后,环境保护部立即启动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天津市的环境应急处置工作。事件发生以后,组织了对有毒有害气体全分析,检出的有害物质包括硫化氢、氰化氢、氨、环氧乙烷、苯、甲苯、二甲苯、三氯甲烷、挥发性有机物等物质,其中,16日以前,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和氰化氢曾出现过超标。从16日12点开始到目前,各个监测点位上述特征污染物的浓度均没有出现超标。在事故周边有5个国控和市控空气质量监测子站。空气质量监测6个常规指标,包括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等,与事发以前的数据相比基本上无异常变化。从监测结果来看,目前大气方面,核心区环境污染的总体状况可控,核心区以外的环境质量未超过环境质量国家标准。
水环境质量方面,在事故点周边设置了42个监测点位,其中警戒区内设置了26个,警戒区以外设置了16个。所有的氰化物超标污水全部封堵在事故区域以内,不经过处理达标不外排。警戒区以内的26个点位当中,有19个点位检出氰化物,其中8个点位超标,最大值超过国家标准356倍,主要在一号雨水泵站位置。警戒区以外有16个点位,其中有6个点位检出氰化物,但不超标,其中,最高浓度值为标准的8.2%。
总的结论是,事故区警戒区以内的水环境主要是氰化物污染,警戒区里面的水环境氰化物污染比较严重。警戒区以外,除个别的雨水管网和水渠有超标现象以外,其他都符合国家标准。
近岸海域方面,在事故区域临近的近岸海域布设了5个监测点位。氰化物与历史的监测数据相比,没有明显变化,符合海水水质标准。2008年到2014年以来,近岸海域的水质监测,都有检出过氰化物,但不超标。事故发生后,环境保护部紧急抽调了应急监测力量支援天津。组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及北京、江苏、河北、河南、山东等地94名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携带25部应急监测车、100多套便携式快速检测仪和部分实验室装备,迅速展开环境应急工作。紧急组织环境保护部直属单位和清华、北大等一些著名院校、科研院所专家提供技术支持。这些专家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氰化物处置、水污染控制、大气污染防治、地下水治理以及土壤风险防控等,通过制定技术处置方案和开展多方面实验与技术评估等,对前方进行技术支援。紧急从山东、福建等地调集一批氰化物应急处置等设备前来增援。目前,这些装备已经到位,现在正在发挥作用。
根据工作的需要,环境保护部还将适时再增派专家和技术力量,保障天津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