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央第三专项巡视组对环保部意见反馈时指出水专项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环保部近期对水专项进行了评估检查。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主任、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3日召开的水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暨廉政建设推进会上提出,要严格水专项资金监管,特别是要严格落实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承担单位,将被严肃追究责任。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简称水专项)是我国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设立的重大科技专项之一,旨在为中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投入最大的环保科研项目,实施覆盖面大、周期长。
环保部经过近期评估检查,公布了《关于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4年度中期评估和年度检查情况的通报》。其中通报指出,被评估课题存在任务完成情况与经费执行率不匹配,部分课题示范工程进展缓慢、技术创新不足、组织管理不力、专项经费执行率偏低、专项经费支出不合理等问题。
吴晓青说,一个多月来,水专项办公室按照中央巡视组和环保部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环保部会同住建部印发了《水专项廉政规定》和《水专项专家组工作规则》,近日还将发布加强水专项示范工程管理的若干意见,建立廉政防线,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吴晓青强调,水专项要以支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重点,以管理需求为导向,形成权责明晰、上下协调、运转高效的立项会商机制;以确保资金安全为目标,建立分工明确、分级负责的资金监管体系;以绩效考核为手段,建立评审评估专家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以规范管理为目的,健全项目课题承担单位遴选机制;以创新驱动发展为牵引,健全水专项成果产出评价与应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