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央行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全面关切,引发了金融行业的争议与讨论。一方面,非银支付的蓬勃发展确实到了一个需要规则、秩序的新局面。另一方面,也有大批专家人士认为这一“史上最严限令”,可能会限制中国金融行业的创新发展,不利于推进我国互联网金融体系的世界带头作用。总之不论怎么说,意见征求的本质是取信于民,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必然要求,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这一具有“讨论意味”的意见征求也就必须落地、落稳,不走空过场,不行空流程,在“创新”与“监管”这一历史惯常矛盾中,力求不偏不倚地推进金融新业态。
双赢是网络支付立法的最佳期待,互联网金融到了需要立法保障的时刻。非银支付本身既可以因此继续优化线上服务,搭上制度的顺风车,而网民也从中降低了支付风险,提高权益保障。因此,规则本身的期待没有错。但是规则的不当会导致金融发展活力乃至经济发展活力的双重受阻。
互联网的语境与思维本质上是更便捷的服务、更独立的个体、更分散而又联合的自由机体。即便是以安全保障为由,相关举措也不能唯“高门槛”马首是瞻,而必须提高网民真实的用户体验,以及自由的选择权利。有专家就指出,“意见”中一刀切似的管理思维依然是远离互联网语境的传统思维。回归线下控制、降低服务效率等可以是短期的制度调适,但不应是思维方向的选择。我们应该做的是,比如“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按照非银网络支付机构成立的时间早晚、规模大小、客户量覆盖面、技术安全模式成熟程度、管理经验等,实行区别对待的差异化监管模式。”
众所周知,金融创新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容小觑,金融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是通过金融运作的特点、金融的基本功能、金融机构的运作以及金融业自身的产值增长这四条途径来实现的。而互联网时代的金融特点又是紧跟前沿步伐的,线上机构的发展助力了用户体验的独立、分众,多元交叉的互动机制让个人的经济行为充满了超越工业时代的快感体验,这是一个尊重个人独立,拓展个人感官和情绪的经济互助时代,这都是金融创新的改革方向和基础思路。
总之,央行方面也表示,“意见稿是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起草的。大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8月28日前反馈。”在把握互联网语境和思维的基础上,全面跟进这一政策的讨论、征求、实施等全过程,是金融界必须跟上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