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巴迪、宝马、哈雷……几辆价值不菲的摩托车刚刚聚集在西安曲江寒窑桥上,就被守候多时的交警控制。18日晚,5名男子因涉嫌飙车被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曲江大队留置调查。(7月20日《华商报》)
深夜飙车,自然很容易被认为是“财富作孽”。因此,这类事件也极易被标签化处理。“5名男子因飙车被调查”,实在算不得新闻,但因为冠之以“拆二代”的身份,事件的颜色立马就发生了神奇的逆转。
“拆二代”这个词是相当暧昧的,它可以指向备受诟病的高房价,也可以指向先赋因素导致的阶层断裂,还可以指向迥异的生存价值观。“拆二代”闹事的刻板印象一旦形成,民意自然就会口诛笔伐于拆迁补偿制度——你看,要是没有拆迁,就没有巨款;没有巨款,就没有豪车;没有豪车,就没有飙车……这样的诘问,似乎快要忘了强拆强征时,也是自己主张了市场化补偿的理性声音。
从来只有好的制度与坏的制度之分,而没有好的财富与坏的财富之别。城市就像个大工地,拆拆建建,因拆迁安置而一夜暴富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征地了,就该要补偿,至于补偿多少,会不会成为人生慵懒的“添加剂”,无可原罪,亦无权操心。领了补偿款就是“拆二代”,这个帽子也太大了点,其间传递的价值贬义,耐人寻味。第一,个案与普遍性的社会现象,不是一个概念。不能因为三五个人飙车,就要对领了拆迁补偿款的“二代”污名化处理。第二,据新闻称,“交警经过调查后,其中2人是80后,3人是90人。他们大多是附近的‘拆二代’,衣食无忧,有固定的住所,没有正当的职业。”总共就5个人,还不确定个个来自拆迁家庭,更不确定这豪华摩托与“拆”字间的逻辑关联,贸然放大“拆二代”的身份标签,合适吗?
人是群居动物,三五成群地唱歌也好,喝酒也罢,都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实在没必要上升到群体视角去反思。比如飙车的是男孩,是不是可以得出“男人有钱更容易变坏”;而飙车的是80、90后,难道还说明“道路交通违法以80、90后居多”?
个别现象放大成群体特征,个人体验夸张成群体感情。这种可疑的表达范式,似乎有拥趸渐多的趋势。几个孩子飙车,非要总结成“拆二代”;几个人看小品不爽,非要说伤害了“民族感情”……动辄热衷于群体性反思与批判,这究竟是怎样的“理性”在作祟呢?什么时候我们习惯了就事论事,什么时候我们找到了公共事件与寻常个案之间的分寸感,也许舆论资源就更能优化配置,而公共情绪,才不至于成为被标签牵着乱转的一只宠物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