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出炉的《山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山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3%,实现35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等一系列发展目标,根据《规划》,我省正在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城乡一体、高效集约、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深入推进山西省新型城镇化,是逐步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是调整产业结构的动力源泉,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水平的必然要求。
新鲜出炉的《山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山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3%,实现35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等一系列发展目标,根据《规划》,我省正在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城乡一体、高效集约、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2020年山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60%以上,实现35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此次《规划》提出要逐步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全面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大城市落户限制。以没有城镇户籍的进城农民、城中村居民和采煤沉陷区群众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各类城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按照“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基本要求,有序放开太原市、大同市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包括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9个市的所辖城镇以及太原市、大同市所辖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基地建制镇)落户限制。着力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到2020年实现35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到2020年,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将达99.5%
《规划》要求建立健全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学生学籍转接提供便捷服务。流入地政府要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本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能够接受义务教育。对未能在公办学校就学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制定实施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加强对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指导和服务。
到2020年,我省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将达到99.5%,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将由2014年的39.4%提高到95%以上。
全力打造太原都市圈,提高四个城镇组群辐射带动能力
按照“一核一圈三群”城镇化总体布局,我省城镇布局和形态将进一步优化。太原晋中同城化进程加快,成为全省城镇化核心、科技发展中心、产业转型重心。太原都市圈是省域经济与社会事业最为发达的核心区域和最为重要的城镇密集地区,必须通过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市场要素流动,提高太原盆地城镇密集区对都市圈内城镇组群的辐射强度,形成“核辐射圈、圈拱卫核”的态势,让“一圈”更加完备。
孝汾平介灵组群要协调城区拓展方向,推进区间交通网络的一体化对接,加强城市功能的有机联系。
阳泉市要按照“一带四城,多点环绕”的空间结构(“一带”指纵贯南北的城镇发展带;“四城”指阳泉老城、北部新城、平定和盂县城区;“多点”指城市周边的阳泉矿区、开发区、荫营、冶西等功能组团,以及外围的西烟、河底、梁家寨、娘子关、张庄等若干具有产业特色的重点城镇),推进市区、郊区、平定的一体化和以阳泉北站、盂县县城组成的北部组团发展,建成太原都市圈对接环渤海及东部地区的门户,山西省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先导示范区。
忻州市要加快云中新城和经济开发区建设,推进中心城区与原平、定襄整合发展,加快形成“一廊三带,两区三城”的空间结构(“一廊”指大运城镇发展走廊,“三带”指朔黄铁路产业带、五保高速旅游经济带、南环高速产业集聚带;“两区”指东部发展区和西部生态区;“三城”指忻州城区、定襄县区、原平城区三者一主两次、组群联动发展),建设太原都市圈北部装备制造、能源和旅游服务基地,山西省生态人居环境建设试验区。
吕梁市要以北部新区建设为着力点,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离柳中及方山大武镇的一体化发展,形成“一体两翼,带状组团” 的空间结构(“一体”指离石城区,“两翼”指柳林城区和中阳城区;一体与两翼之间分别由李家湾和金锣两个产业集聚区衔接,形成沿着山地河谷串珠式延伸的带状组团城市),打造太原都市圈西部中心和连接西北地区的门户,山西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先进地区。
三大城镇群发展壮大,形成8个50万以上人口规模的城市,成为引领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晋北、晋南、晋东南城镇群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省域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区域,必须加快提升“群”的整体实力,使三大城镇群尽快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增长型区域,让三大城镇群发展壮大,形成太原、大同、阳泉、长治、临汾、晋城、晋中、运城 8个50万以上人口规模的城市,成为引领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晋北城镇群 以大运、同蒲通道为轴线,以大同、朔州两个中心城市为核心,大同盆地为重点区域的城镇和工业密集区。大同市要积极推进御东新区建设,推动中心城区与周边怀仁县、大同县的一体化发展,加快大同都市区建设;朔州市加快老城改造整治,打造四城、十镇、新农村塔式结构为主的城镇发展体系。
晋南城镇群 强化临汾、运城、侯马等中心城市的作用,加快推进新区、新城建设,壮大城市规模。以大运、同蒲综合通道为主轴,侯月—侯西通道为次轴,大力推进百里汾河经济带建设,带动沿线城镇发展。推进侯马、新绛、曲沃组群化发展,加强东西联系与南北协作,建成区域综合性交通枢纽和中心城市。推进盐(湖)临(猗)夏(县)组群化发展,建设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
晋东南城镇群 以长治、晋城为核心,以太焦综合通道为轴线,积极融入太原经济区,推动长治上党城镇群和晋城“一城两翼”城镇组群发展,实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的联运共享,打造面向中原经济区及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合作的枢纽型门户区域,国家重要的新型煤化工基地和中西部新兴现代制造业基地,彰显太行地域文化特色的生态宜居型城镇群。
开展大县城试点,形成一批人口在10万至20万的大县城
《规划》把发展县城和县级市作为完善城镇体系的切入点,引导生产要素、优势资源向县城集中。重点发展一批人口在10万人以上大县城,逐步减少5万人以下的县城,提高县城对人口和产业的承载力,让“大县城”更具规模。
先行开展大县城试点,加快新区开发建设和旧区综合整治,加大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力度。
不失“乡愁”个性鲜明,形成100个有产业、有人口、有特色的城镇
《规划》同时指出,要在特色镇建设上取得实效,形成100个有产业、有人口、有特色的工业镇、旅游镇、商贸镇等。到2020年,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将基本形成。
太原、大同、朔州、长治、晋城、运城和临汾等中心城市规划建设新城新区,必须以人口密度、产出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标准过度超前。加快现有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城市功能改造,推动单一生产功能向城市综合功能转型,为促进人口集聚、发展服务经济拓展空间。统筹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商业区等功能区规划建设,推进功能混合和产域融合,在集聚产业的同时集聚人口,防止新城新区空心化。
孝汾平介灵、阳泉、忻定原、离柳中等城镇组群要形成功能互补格局,防止同构化和重复建设,防止城市边界摊大饼式无序蔓延。其他小城市、“大县城”和重点小城镇建设要突出功能混合,产城融合,统筹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商业区等功能区规划建设,在产业集聚的同时集聚人口。《规划》强调,城镇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旅游区产业发展必须相互融合,作为华夏文明发祥地的地方特色文化要得到保护、继承和发扬。每个城镇都要个性鲜明、形象突出、文化特色浓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