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国务院办公厅于日前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关于国企改革的“1+15”体系(即此前的“1+N”体系)首次具体亮相。
根据《通知》,“1”即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15”则包括制定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系列配套文件,制定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方案等多项细则。
而关于此前“政府管理国企还是管理资本”的讨论,此次的《通知》也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加快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试点,形成国有资本流动重组、布局调整的有效平台。”至此,“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经营性国企”的三层国有资产管理架构终将形成。“这将减少政府对国企的干预。”城市化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此前学界曾有讨论,称将要把国资委变为持股平台,以此管理国资。而此次《通知》的下发意味着这种可能性在现阶段已不存在。“国资委类似于一个行政机构,直接持股一定会形成行政干预。而在未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成立后,追求资本和盈利最大化就成为了这类企业的追求。这就形成了政企分开。”高明华说。
关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未来的组建方式,高明华表示,或将采取由既有大型企业改组而成的方式,新建企业可能性较小。“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能将由很多集团性质的企业改建而成,尤其是央企和一些地方的大型国企。”高明华表示:“如果重新组建新的企业,再由其来控股那些大型企业,可能会面临较大的阻力。因为现在国有企业自身的层级就很多,再在上面搞一个控股公司,就可能产生很多问题。”
此前,曾有国资委内部人士透露,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至少要符合以下条件:企业集团至少100亿—500亿元规模;实体业务大部分放进上市公司、股权产权清晰;流动资产比例大;有跨行业的股权投资。由此,“三桶油”、国家电网、中铁等央企都被视作热门候选企业。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实际上是控股公司,不过其只做资本经营,不做实体经营。”高明华说:“中国很多集团的母公司有生产经营功能,可以将这部分功能剥离出来,只负责资本经营,即把其变成控股公司。可以保持既有的公司格局,根据经营状况来决定对哪个下属子公司进行重新投资。如果哪一个子公司做得比较好,即可对其加大投资。”
同时,“由于中国的很多企业体量较大,所以中国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无论从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上来看,数量肯定不止一家。”高明华说:“从中央层面看,如果把那些大型的国有企业的母公司分割出来,那么恐怕至少要有10家至20家。各省份内可能也是这个数量,即也是10余家左右。成立后,这些企业彼此之间可以竞争。未来,中央的企业也可以投资地方。”
目前,广东、重庆、江西、湖北、辽宁、吉林、贵州、湖南、山西等多个省市均已开始探索国资投资运营平台建设,并明确表示将在今年内有实质性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