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日本整体人口约为1亿2800万人。其行政区划中的“基础性地方公共团体”是指大约1700个的市、町、村和东京的23个特别区。这些所有的市、町、村和东京的23个特别区都包含在按照广域(上位)划分的47个都·道·府·县(1都、1道、2府、43县)内,日本实行两个阶段式的划分制度。
近代(16世纪末到19世纪中期)的幕藩体制下,由大约300多个地方领主所统治的“藩”是江户(现在的东京)幕府所控制的行政体制。这些“藩”的中心区就是领主所在的近代的城下町,其至今发挥着日本地方核心城市的功能。
在促使封建体制(行政上是幕藩体制)向近代体制(行政上是中央集权体制)转变的明治维新(1868年)中,“藩” 被合并为约70个“县”。“都·道·府·县、市· 町·村”起源于近代的藩的体制,是明治维新以前的各个地方的领主(武士家族)分割统治全国时的产物。通过明治维新,领主被废除了,但“藩”作为地方管理体制仍然被使用,只是被“县”所替代了而已。并且,根据规模将各个“藩”中的城市划分为市和町。
地方上实行下位划分方式,工商业者居住的人口密集地称为“町”,农民居住的村落称为“村”,较大的人口密集地称为“市”。从明治维新开始经历了140多年的变迁,日本现在大约有800个“市”。各个市的规模,如果不计算东京都特别区域里的约900万的人口,以370万人口的横滨市,270万人口的大阪市为首,100万人口以上的市有11个,100万—50万人口的市有24个,50万—30万人口的市有48个,30万—10万人口的市约有200个,10万人口以下的市约有500个。
大城市比中小城市被赋予更广泛的权限。“政令指定城市”对人口的要求是50万人口以上(20个市),“核心市”的要求是30万人口以上(41个市),另外“特例市”的要求是20万人口以上(40个市)。都·道·府·县的行政中枢所在地的城市,除东京以外还有46处。除了几个县以外,都是在该行政区域内人口最多的城市。另外,多数都是将要在第3章中讲到的由“近代城下町”发展而来的城市。
本文以日本的中小城市,即不满50万人口的城市为对象,对其形成史进行概述。虽说是中小城市,多数都是广域都市区域(urban area)的一部分。例如镰仓虽有自己独特的历史和空间,自成一体,但其作为现在的城市,则处于 “东京-横滨都市圈(人口3700万)”的范围内。“大都市圈的人口”,东京圈包含神奈川、千叶、崎玉、茨木的一部分,一共有3400万人口。而包括京都、兵库的大阪圈一共有1700万人口。此外,名古屋圈、福冈圈、札幌圈都有200万人口以上。
现在,为了赋予“市、町、村”这样的基础性地方公共团体更多的权限,也就是促进地方自治的实现,正在探讨废除“都·道·府·县”,将现有的5—10个县统一为一个单位,建立新的 “道·州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