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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环卫工“执行公务”该当何罪?
时间:2015-03-25 20:22:42  来源:荆楚网  作者:韩玉印 

  在泰安财源街道,有一位环卫工人李大爷,他为人和善,工作认真负责,在附近居民中享有极高的评价。可大前天早晨有人在垃圾桶旁边发现,李大爷突然死亡了。(3月24日齐鲁网)

  真的是世事难料,这么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呢?今年才62岁。

  惋惜之余,说环卫工李宝亮是被逼死的,这话可能有人不爱听,但“我们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已毋庸置疑。

  放开两次殴打、威胁环卫工李宝亮的当事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不说,网友除了一边倒的谴责当事人欺负弱小外,还有一种声音,责问有关部门不作为。大体意思是,如果不是“调解平息事态”了事,而是对乱倒垃圾行为和随便殴打、威胁环卫工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甚至问责,事情可能不致于此。

  于是,笔者突发奇想,妨碍环卫工“执行公务”该当何罪?既然环卫工的工作职责是环卫,那么,他就有权对自己责任范围内的环卫工作依法执法,这既是他的权利,又是他的义务。这与民警执法、交警执法、城管执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是一个道理,即使作为临时工的环卫工没有执法权,最起码也是“协助执法”,也应该受到保护,谁阻碍、扰乱他的执法,就是妨碍公务,就该以“妨碍执行公务罪”进行处罚。

  对于“妨碍执行公务罪”大家并不陌生,因此也有不少人尝到过它的厉害,为什么唯独不见“妨碍环卫工执行公务罪”?难道这就是环卫工在执行公务的时候屡屡招骂挨打的原因所在?

  环卫工执行公务的时候屡遭打骂,不外乎三方面的原因:一,打人骂人者素质低下,欺负弱小;二,在法治不文明的当下,环卫工演绎成了弱者的代名词,打了白打骂了白骂;三,环卫工的权利被有关部门淡化、弱视,笔者认为这才是环卫工屡遭打骂威胁的重要原因。

  我们一边高呼,提高环卫工人的社会地位,一边宣传环卫工的高尚。但为什么有人妨碍环卫工执行公务的时候,我们听不到“妨碍执行公务罪”这个词,而往往被当作了一般民事责任处理?难道环卫工李宝亮被威胁致死,不是被“弱死”的吗?妨碍环卫工“执行公务”究竟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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