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江苏、安徽两省和青岛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并原则上同意了这些试点地区报送的试点工作方案。同时,青岛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也出炉,总体目标为,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主要任务为,以同城同待遇为导向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等。
到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这个《方案》,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以及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方案》中要求,试点地区要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要求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
同时,在符合行政区划合理调整的前提下,可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撤镇设市设区试点,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积极借鉴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的经验,探索更加精干、高效的组织构架和行政体制等。
另外,试点时间表也已推出。国家发改委表示希望这些试点地区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遣队作用,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提速
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方案》中,青岛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也浮出水面,青岛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也逐一披露。
根据介绍,青岛市2013年常住人口896万人,城镇常住人口60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7.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52.3%。青岛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是什么呢?记者了解到,青岛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在户籍、土地、产权、投融资改革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实现一体化,为全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示范。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
具体说来,首先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提速,基本实现同城同待遇。实施“户籍准入”和“积分入户”联动,新区放宽和城区调控并举,加快转移人口市民化,年均转移10万人左右,市外转移人口不低于50%。提高外来人口享受就业、养老、教育、医疗、保障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其次,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基本形成,保障城镇化资金需求。在平台公司重组、战略投资者引进、新城园区开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实现社会资本投向经营性和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领域。再次,小城市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率先突破,实现“小政府、大服务”。到2016年,市和区(市)机构精简10%,人员编制压缩5%。最后,陆海统筹生态保护机制全面构建,完善城市规划七线管理机制。实施全域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落实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全域自然海岸线“零减少”,海岸线入海口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森林覆盖率达到40%,构筑“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滨海田园式城市形态。
强化政策扶持
据记者采访了解,在推进青岛新型城镇化试点中,青岛在保障措施方面,首先将加强组织领导。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推进工作,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国土、海洋、人社等部门全程参与。将试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建立长效督查机制,加强指导协调。
值得一提的是,要强化政策扶持。按照有关规定推进市级涉农专项资金、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和涉企专项资金统筹,集中用于土地综合整治、生产能力建设、公共设施配套补助和龙头企业引进培育。
另外,要强化管理考核。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建立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制度。探索建立保障责任落实、客观评价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青岛新型城镇化试点任务
以同城同待遇为导向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青岛将实施“户籍准入”和“积分入户”联动,新区和县域承载转移人口80%以上,每年不低于2000名居住证持有者实现“积分入户”,到2020年,全市争取每年转移10万人。在“积分入户”方面,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1月,青岛市发布《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积分满100分,符合条件的人员即可在固定住所所在地申请落户,同时明确满足5个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积分落户,新政已执行。其中,申请积分落户5个条件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其次,青岛将建立居住证与教育、医疗、保障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衔接制度,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教育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2014—2016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5万套,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率达到常住人口家庭的20%以上。2015年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整合。青岛还将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政府承担公共成本5.7万元/人。2014—2016年,市、区(市)两级财政用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出每年不低于30亿元。
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在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青岛首先将建立“负面清单+特许经营”社会资本融资模式,推行投资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完善市政公用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设立城镇化投资引导资金和投资基金。
14年9月份,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我省首个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启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即在辖区内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除清单列出的国家明确不予外商投资准入或有限制要求的领域外,其它领域对外资充分开放。
为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青岛还将建立“园区开发+产业带动”企业导入融资模式,引导大企业参与城镇土地开发。另外,青岛还要建立“自发自还+风险基金”地方政府债融资模式,用足地方政府债自发自还试点政策,做好发行、管理、使用和偿还工作。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根据介绍,青岛将选择符合条件的建制镇实施“镇级体制、县级权限”小城市试点,实施扩权强镇改革,赋予县级行政审批、监督服务等管理权限,探索镇级综合执法新模式。允许以大部门制为前提,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同时,探索“政府管理、公司运行”的法定机构管理模式,在董家口经济区、龙泉汽车产业功能区等试行“理事会—管理局”双层管理架构的法定机构试点。理事会负责履行重大事项的决策职能,管理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营,对理事会负责。
青岛市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的创新,也符合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要求,属于国家要求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
根据了解,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方案》,国家还将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撤镇设市设区试点,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
建立城市规划七线管控的生态补偿机制
为建立良好的生态补偿机制,青岛将完善城市规划七线管理机制,划定用地红线、水体蓝线、绿地绿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市政公用设施黄线、公共服务设施橙线和电力高压走廊黑线,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空间。其次,将建立城市生态间隔保护机制,以山体、海湾、河流、湿地、农田、林带为生态屏障,构建“一核、三区、三廊、多点”的生态间隔体系。城市组团之间规划生态间隔区,原则上宽度不少于500米;城市内部依托道路、公共绿地推进生态园林建设,形成生态间隔带。再次,将完善海岸线修复保护机制,推进集中集约用海和离岸建设,开展以海洋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另外,还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对承担生态保护责任的市、镇、村和农户进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