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公布将在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市(镇)启动新型城镇化试点。山东试点地区包括青岛、威海、德州和郓城,济南不在其中。
根据总体方案,加入试点的城市,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不断完善方案,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此次公布的试点方案采取总体方案和各地市各自单独方案的形式。每个试点省或城镇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方案。青岛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显示,目前该市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7.7%,计划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
虽然济南并不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之列,但是记者了解到,济南城镇化工作也在有序进行中,定下了近几年城镇化目标。根据济南市城镇化相关文件,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要达到68%左右。全市城镇每年新增就业10万人、新增转移农业人口6万人,城镇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5万元左右。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72%左右。
在具体政策方面,国家发改委方案中所列试点任务第一条就是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要求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济南对此也有相应的政策支持,济南城镇化政策规定,农村居民转入城镇户口后,原有的“三”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经营权保持长久不变。多渠道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有效路径,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鼓励各县(市)、区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居住地实现城镇和乡村的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进而逐步提高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强化各级政府责任,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