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名规划编制标准》日前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在名称设计中应优先使用历史地名,在地名上要“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好找好记”。在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内,新建、改建道路要使用原有地名命名,原地名无法使用时,可由其派生命名,使得新老地名能够有机衔接。(2月6日《北京晨报》)
历史地名承载着一座城市的历史文化,铭刻着一座城市的历史印记,是一座城市独有的“城市名片”。于此而言,保留好每个地方的历史地名,其实是在保护每个地方重要的历史遗产、宝贵的文化财富,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缕缕“地名乡愁”,有助于人们追忆城市历史和文化脉络。正因此,让一个个的历史地名不再变成“历史”,几乎是每个城市的市民们的共同心声。
然而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日新月异的进程中,在很多城市,不少凝结着历史痕迹、极富历史沉淀和文化内涵的历史地名,都湮没于滚滚红尘、隆隆铲车之中。有报道称,广州已有三四千个历史地名在城市变迁中流失。北京仅在1980-2003年的旧城改造中,就消失了40%的、被称为“活化石”的胡同地名,最近10多年,不知北京又有多少历史地名退出历史舞台。
与历史地名消失相伴相生的,是强化保护历史地名的呼吁。北京这一次,终于旗帜鲜明地提出“优先使用历史地名”,无疑会使历史地名受到严格的保护。“优先使用历史地名”,是在唤醒我们的城市保护好历史地名的责任,是在对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的做法进行校正,是在力促城市历史血脉源源不断地向未来延续,给子孙后代留下记忆,留下缅怀,留下乡愁。
“优先使用历史地名”应该成为每个城市的文化自觉。有识之士早就发出如此警示:“一个没有历史的城市是肤浅的城市,一个没有老街巷的城市是没有文化的城市。”尤其是在一些地方,淘汰历史地名,启用现代地名,竟然是为了把历史地名当商品售卖,方便相关企业“有偿冠名”,扩大企业品牌的知名度,这种一味掉进钱眼里而抹杀城市历史的做法,更需要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