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上海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们强烈呼吁:通过立法,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也是一个不能回避的民生大问题。
赞成放烟花爆竹的人群,有一个理由是:禁放烟花爆竹,就没有民俗、没有年味了。
对于民俗,我们也要作分析。不是所有的民俗都要保存下去的。有些民俗不适应时代的进步,就要取消。燃放烟花爆竹,就是理应取消的民俗之一。
燃放烟花爆竹,至少有十大危害:
一、造成大气污染,乃是制造雾霾的罪魁祸首。每燃放1吨烟花爆竹,就能产生300公斤以上的雾霾,燃放4000响鞭炮能让PM2.5瞬间升高66倍。
二、造成噪声污染,严重损害人的听力。单个鞭炮的爆炸声响都超过了120分贝,远远大于正常人所能承受的85分贝值。我国每年都有大量听力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病例由燃放烟花爆竹引起。
三、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造成硝烟弥漫时,这些气体对人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有一定的损害作用。
四、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
五、容易引发火灾。全国因燃放烟火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数量占同期火情总数的40%以上。
六、直接炸伤人的手、眼等暴露部位,引起急性外伤,甚至导致终身残疾。
七、产生大量固体废弃物污染。满地纸屑、烟尘,影响环境卫生,增加了环卫工人的许多不必要的工作量。
八、几家欢乐几家愁。在万家灯火之中,总会有几十个家庭会因鞭炮声而悲悲切切,每年各大医院都会收治一些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而导致的伤亡病例。
九、浪费资源,浪费钱财。
十、影响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由此可知,对燃放烟花爆竹,要权衡利弊得失:要民俗,还是要环境?权衡轻重利弊,我们只能选择后者。
为了地球的美好今天和明天,我们应该立法禁止燃放烟火爆竹,彻底地向燃放烟火爆竹说“不”;为了维护人们的健康和社会的安定,我们要彻底地向燃放烟火爆竹说“不”;为了移风易俗,我们要彻底地向燃放烟火爆竹说“不”。
去年1月,市统计局的一份调查报告也佐证了这一观点:在1000多名调查对象中,85.6%表示春节不购买烟花爆竹,81.1%赞成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不放烟火爆竹,就没有年味了吗?不见得。20多年前,广州春节时的鞭炮声远比上海响亮,但后来广州彻底禁放鞭炮。这证明移风易俗并非不可能。不放烟花爆竹,广州人民过年一样过得有滋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