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11 19:36:32
来源:光明网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深圳忽然颁布限购机动车的新政之后,与其相隔数千公里的城市开始变得“风声鹤唳”。
据悉,太原市政府近日在人大会上提出了将机动车控制在110万以内的目标,引发了市民“闪电限购”的联想。虽然接受媒体采访的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尚未收到机动车限购文件,但当地4S店顾客流量已有明显提高。除太原外,因深圳限购而出现同样情绪恐慌的地方,还有西安、郑州等同等规模城市。
不知道出现传言的这几个城市是否真打算限购机动车,但可以肯定的是,随着边际效应的递减,限购治堵这种本就简单粗暴的公共政策,将越来越“闪电化”和“不讲道理”。对地方政府而言,要防止提前购车或囤积车号的行为出现,就要尽量使政策出现措手不及;而随着限购城市的增加,市民却越来越会有心理预期和提前准备的动机。由此,为达到治堵目标,地方政府只能赶早不赶晚、宜快不宜迟。2013年年末和2014年年末,天津和深圳相继上演“闪电限购”,就是例证,几乎相当于对其他城市的一种“催促”。
且不论这种方式是否符合公共政策论证和出台的规矩,仅从效果上看,也产生了若干后遗症,并刺激了短期求快的治理思路、放大了以堵(限购)治堵(堵车)的逻辑,使各个城市变成了彼此孤立的治理主体。实际上,交通拥堵因城市体量、交通规划、资源集中而产生,是一种城市发展的“伴随性”问题,因此也肯定不会仅靠自身就获得解决。
很明显的一点是,一个垄断资源的城市,无论如何提高公共交通能力,如何限号出行、摇号购车,都不可能解决拥堵问题,北京就是最好的例子。二线城市学到了北京治堵的权宜之计,也更应该充分吸收北京的教训,适当分散医疗、教育资源,将知识密集型的产业园区合理规划到更大的范围内,而非城市核心地带。如果不能承担这种资源下沉和分散可能带来的损失,那就只能用限购摇号这种办法,持续削夺城市市民的权益。
这其实也意味着,要长久治堵,不能完全把单个城市作为治理主体,即不能让各个城市各自为营。因为让一个城市服从地区规划,将资源分散开,往重了说不啻一件与虎谋皮的事情。更何况,近些年来,社会资源由农村向城市集中、再由城市向特大城市集中,已经成为了经济发展中难以反拨的惯性。只能在更大的治理范围内,将交通拥堵作为区域规划、区域一体化的子命题解决,与城镇化版图相统筹,才有找到正确方向的机会。
也即,还是让一个“伴随性”的问题,获得一种“伴随性”的解决方式。别让这种头痛医头的粗暴办法,连带着市民的恐慌情绪、政府的懒政惯性和汽车代理商的鼓呼,在各个城市间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