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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限购,合法性在哪?
时间:2014-12-31 12:32:04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都社论 
    12月29日18时深圳市开始实施汽车限购政策,有效期暂定5年。每年暂定指标10万个,按月分配,年度指标视交通、大气环境和汽车需求适时调整。深圳由此成为全国第8个汽车限购城市。

    深圳实施汽车限购似乎在人们意料之内。在限购政策愈演愈烈的背景下,相关行业协会早就预测,深圳将成为下一个“靴子”落地的城市,而且此前关于深圳即将实施限购的所谓“传言”已经不胫而走。

    深圳实施汽车限购又似乎在人们意料之外,因为深圳市交委曾经多次重申,深圳将通过利用设施供应、经济杠杆、出行管理和宣传倡导等综合手段,引导车辆合理使用,并“没有限购计划”,相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如果深圳出台这样的政策,一定会广泛听取意见,绝对不会搞突然袭击”。据媒体报道,为遏止“传言”的流布,深圳警方甚至对某4S店的一名员工采取了行政拘留手段,似乎更在向外界彰示深圳不会实施汽车限购的决心。

    但“靴子”还是落地了。如果说到意外,还有一个因素也不能不提。就在深圳宣布实施限购的前一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二审稿提出,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媒体分析称,“这意味着,一些限行、限购、限贷等地方限制性行政手段,今后将不能再‘任性’”。在立法法修正案即将通过的前夕,深圳出台汽车限购政策,这个时间节点无疑会让人们浮想联翩。

    其实,有没有这样一个立法法的修正案,汽车限购等政策的合法性也并非十分稳固,因为地方政府出台的类似政策在《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攻驳下很难全身而退。

    除了合法性质疑,实施限购的城市往往还可能面临政府公信力丧失的危险。人们不难发现,几乎所有实施限购的城市,都经历了传言满天飞、政府一再否定传言、传言最终被证实的循环。也许在这个过程的背后,地方政府或有不得不然的苦衷,或充满了良好的动机,但“民无信不立”,政府一旦自食其言将会留下什么样的后果?

    实施汽车限购,毫无例外都是着眼于两点:治堵和治霾。即便是在这个问题上,地方政府的举措也很难得到一致的认同。没有人会否认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对城市交通和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但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针对拥堵和雾霾,在对私人汽车痛下杀手之前,显然还有更重要更基础的工作。易言之,只有先做好了另外一些更重要更基础的工作,无奈之余再来实施限购,也才较易获得公众的理解。

    立法法修正案即将通过实施,但看样子限购限行无法马上停止,相关的讨论和质疑也注定不会就此消歇。什么时候能有一个共识的达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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