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10 13:02:23
来源:大河网 作者:姜春康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西里街,一面刻有近百首唐诗宋词的文化墙引起了当地市民的驻足欣赏。太原市民关注的不仅限于刻在墙上的传统文化,更是扩大到了表现诗词的繁体字上。据市民统计,这面“文化墙”上共计出现了33处错别字。(12月9日人民网)
山西“文化墙”出现33个错别字,难怪网友们批“没文化”了。古香古色的“文化墙”上刻着唐诗,但使用的繁体字却存在不少错误,如李白的名句“白发三千丈”中,“发”的繁体应为“髪”,却错用为“發”;王维《春中田园作》中的“舊人看新曆”诗句,“暦”字错用为“歴”……这样有着低级错误的“文化墙”,丢的是城市的脸。
众所周知,“文化墙”是以倡导文明、宣传公益、健康运动、绿色环保、宣传新城市文化、推动城市品牌建设以及帮助城市提升品牌形象为己任,描绘和谐、文明、人文、艺术的特殊城市风景线,对支持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大有裨益。从某方面讲,用来宣传文化的“文化墙”就是城市脸的重要一部分,称其为现代城市的一张文化名片也不为过。“文化墙”一旦没了文化,相当于城市脸上有了污渍,宣传的效果不仅相反,更反映出制作和管理单位的马虎以及对文化的不重视。
“文化墙”没文化,让人尴尬。无独有偶,在成都市一小区的“文化墙”上,唐代著名诗人刘方平的著名诗《月夜》原文是“更深月色半人家,北斗阑干南斗斜。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而“文化墙”上写写成了“更深月色半家人,北門阑干南門斜。今夜偏知春气暧,虫声新透绿窗纱。”一首诗四句错三句,让人费解。公共场所“文化墙”出现这样的错误,从侧面反映出建设方对古代文学的不重视,也会对大众造成误导,尤其对不知道正确诗词的人和孩子造成误解。
太原和成都没文化“文化墙”的出现,也可以给其他尚在制作“文化墙”的单位以启示:一来,“文化墙”的设置和文字描述等,需要有专门懂行的人士把关,如果提前在印刷前更认真一些从而“防患于未然”,也就不会出现低级错误,即使在施工后发现也不至于让市民“挑”出错,丢城市“脸”。二来,相关管理部门应当改变一下工作作风,不能只“重形式、轻内容”,也不能只装装脸面,要改变疏于对细节的把握,以及浮躁和走过场的不负责任的态度,以免让本来给城市贴金的文化工程,变成了丢城市脸面的“羞愧墙”。
作为公示性宣传的“文化墙”,若非要使用繁体字,首先要符合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列出了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的六种情形:“(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其次,“文化墙”的制作单位也该多了解一些传统文化,同时当“不耻下问”认真仔细把关,以免出现低级错误误导市民和游客等。否则,很容易出力不讨好,将传播中国传统文化的“好心”办成“没文化丢城市脸”的“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