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06 21:11:20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司马童
近日,福建省公安厅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中推出搭乘车自主备案服务,以保障搭乘者的安全。该服务面向全国乘车人,通过上述微信的自主备案功能,乘车人即可将自己所搭乘车辆的照片、位置等信息即时上报警方备案,同时可发送给微信好友或分享到朋友圈。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备案信息可起到威慑不法行为或有效协助侦查的作用。(12月5日《福建日报》)
利用治安微信的方便快捷,增添一项搭车自主备案服务,福建警方便民惠民的服务诚意可见一斑。今年以来,国内陆续发生多起年轻女子因为“搭错车”,被侵害甚至被杀害的恶性案件。亡羊补牢,如何扎紧防范篱笆?灵光一闪的“微信搭车备案”,其“叫好又叫座”的服务实效,的确很值期待。
笔者说警方推出的“微信搭车备案”,有望获得公众的欢心与青睐,是基于这样的思考:以前有关“搭错车”的恶性事件发生后,各地也曾发出明确警示,希望搭车者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搭车后最好把相关信息及时发送给微信好友或分享到朋友圈。“防人之心不可无”,搭车者若是都能牢记这点,防患未然,相信现实中伴生于“搭错车”的危险指数,必会大大降低。但设想与事实常不对称,譬如对于信息告知和分享,有些搭车者可能更多顾及到了个人隐私,往往就会习惯性地“隐匿不报”。
而相比之下,有了警方治安微信的自主备案功能,搭车者就不必迟疑于个人行踪的会否在圈友中完全公开;只需稍稍填写若干主要信息,再轻轻一点完成发布,就很好地获得了一种无形中的“保驾护航”。这当中,警方治安微信中也提供了“发送好友”或“分享朋友圈”的服务选项,则更是一种人性化的举措,方便了搭车者有选择地发布信息和“透露行踪”。
“微信搭车备案”彰显服务诚意。虽然福建开通的这项治安便民举措,可以为全国各地的乘车人提供服务,但我以为,从安全警示的有效性和为民服务的贴近性而言,这种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着想的“快捷备案服务”,理应见贤思齐地纷纷复制,积极迅速地大力推广。而且,“微信搭车备案”的广泛宣传和应用,无疑也是一种“双赢”互动,能够较好提升相关政务微信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走笔至此,笔者若有所悟:在局部地区和一定范围,有些政务微博和微信何以显得可有可无、影响寥寥?很多时候,倒不是社会公众不需要他们的热心服务,而往往是某些服务者安于守摊、缺乏创新,根本无意于与时俱进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但凡抱着此类得过且过念头的所谓“政务”公众号,哪怕过了再久,恐也想不到去尝试“微信搭车备案”这样的诚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