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12 19:01:46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连海平
位于萝岗区的燕山村原本有大片荔枝树分布,其中有不少已经年逾百岁。然而,从今年起由于该区域将建保障房,有相当一部分古树被砍伐。记者从园林部门获悉,该保障房拟建区域确有古树分布,但对于古树何时被砍并不知情。(11月10日《羊城晚报》)
百岁老人称人瑞,百岁老树应该算“树瑞”了吧。人活百岁不容易,树也一样,百年风雨,没有极强的适应能力与顽强的生命力,活不到今天。百年沧桑,几许风雨,古树已和当地环境、历史、文化融为一体,体现了当地的风土、人情,荔枝树无疑是岭南最具特色的物产、文化符号。
而且,古荔枝树冠高大古朴,树枝遒劲有力,树形优美漂亮,有很高的观赏价值,还能结出岭南佳果,堪称岭南瑰宝。对百年古荔枝树,应该像宝一样呵护才是,可惜在一些人眼中,它连草都不如,刀斧之下,“死无全尸”。别说当地村民看了心疼,哪怕旁观也十分难受。
保障房当然要建,这个没有问题,建保障房就可以乱砍古树吗?按照广州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城市古树名木和胸径80厘米以上的大树,将实行统一管理。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的,必须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政府批准。那么,砍伐燕山村古荔枝树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即使遵守广州绿化管理条例,砍伐大量树木(更别说是古树)也未必合法,因为“条例”之上还有《森林法》盯着。
砍伐大量树木如果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的话,就算砍伐自家所种树木也可能触犯法律。不久前,一名75岁的增城农民,雇人砍伐了自家所种的20余平方米的桉树,被增城检察院起诉。当地检察院认为,他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构成滥伐林木罪。砍伐燕山村古荔枝树是否经得起《森林法》的拷问?
破与立,有时未必如此绝对。哪怕保障房选址无法避开成片古树,难以为古树林让路,也未必非牺牲成片古树不可,还有其他保护方案可供选择。譬如就近找个山头或荒地,将古荔枝树移植过去,成片保护起来,让其成为果园或风景林;或者,暂时将古树移开保育,待到保障房建成之后,再让一些古树“重返故里”,绿树成荫,美化人居环境,一举两得。实在没有办法,也可以通过市场交易或免费领养,让其易主,异地再生,延续生命。毫不珍惜古树,乱加砍伐,是一种最笨、最野蛮的办法,哪怕为了建保障房,也难以让人接受。
树死不能复生,现在紧要的是如何挽救那些在“杀戮计划”中的古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