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09 16:30:5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赵强
橘子洲头的橘子红了,令橘子洲更加名副其实,但也有游客将成熟的橘子打落,不免大煞风景。
先来说个“道边苦李”的故事。据《世说新语》记载,“竹林七贤”之一的王戎,小时候就很聪明。在他七岁的时候,曾有次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看到路边上有棵李树,果实累累都把树枝压弯了。小伙伴们争相去摘李子,只有王戎岿然不动。有人问他为什么不也去摘,他回答说:“这李树就在很容易被人采摘的路边,却仍留存了那么多果实,这一定是苦李,所以之前才没有人去摘。”小伙伴们尝了一尝,果然是苦的。
这是个对今天仍富有教育寓意的故事。不止橘子洲,国内很多地方的公园或者行道边的果实都曾被游客、市民无序采摘。其实,由于培育、剪枝等方法的不同,景观果树的果实远远不如食用果树的果实好吃,甚至就像道边苦李一样,根本就不能吃。如此看来,今天那些动辄采摘公共场所果实的人,贪小便宜的心思有甚于古人,智商却还是不如7岁时的王戎。
之于橘子洲上的橘子,其命运甚至还不如道边苦李,国庆节时就有游客将明知还不能食用的青涩橘子打落枝头。这种纯属恶作剧式的无聊之举,不是智商问题,而是情商有问题,公共道德有问题了。景区管理部门可能囿于没有处罚权,对这种行为也只能劝阻,但是如果伤及树木,则还是应提请有处罚权的职能部门予以处罚。对于不能严格自律的人,就应该通过他律的方式加以惩戒,方能维护公共利益,也加强他们的公共道德意识,不至于放任自流,错上加错。而每个遵守公共道德的游客与市民,也有责任对不文明的行为加以喝止,文明占了上风,不文明的行为才会减少。
除了督请游客自觉之外,也不应忽略、推卸管理责任。深圳、珠海等一些地区在地方城市市容与环境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攀摘公共树木的枝叶花果”,对违反者处以相应的罚款。长沙不妨引为借鉴,在本地的相关法规中加入类似的内容,并落实到具体的执法部门,使条规具有可行性,落实才有威慑力。
其次,对于安全可食用的“公共果实”,管理部门既不可像探春管理大观园那样分包牟利,也不当任其腐烂浪费。而是应作为“公共财物”加以管理、分配——召集社区居民集中采摘,并送给贫困人群、福利院,不失为两全其美的做法而被不少城市采纳,长沙亦可见贤思齐。
橘子虽小,但细细说来,既关个人修养、公共道德,也考验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亦可谓兹事体大。处理得不好,橘子树下满地残枝落叶;处理得好,城市就会另添一道文明风景。为了共同的风景,让橘子洲的橘子再红一些,应不难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