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不少地方纷纷制订方案和计划,准备在今冬明春搞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国务院前不久也印发意见,提出到2020年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000万人次。此举不仅对于促进农民工人力资本积累、转移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也可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69亿人,这一群体已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的重要推动力量。但相对于庞大的数量,其质量和结构不容乐观,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仅占32.7%,老一代农民工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约占85.9%。大量农民工只能聚集于低层次的劳动密集型行业,难以真正融入城市。
近年来,国家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越来越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培训制度体系。然而,在一些地方的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政策走了样、变了形甚至落了空的现象。比如,有些培训的宣传不够到位,许多农民工不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培训针对性不强,对实际就业起不到多少作用;培训费用太高,到技校学一门技术可能需要花上一年的收入;培训缺乏统一组织,多头管理造成培训统筹乏力、效率不高。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首先,政府部门需要加强统筹管理,发挥主导作用。当前,政府在农民工技能培训中既是规划者、管理者,又是执行者、分配者。相关部门应转变管理职能,从“划桨”转向“掌舵”,通过制订规划、完善政策、建立标准、加强宣传等加强宏观管理。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就业需求预测和农民工状况,制定当地农民工职业培训计划;打破部门和职业学校的界限,形成有效的培训体系,提高培训资源和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别是要发挥供求机制、竞争机制、效益机制等市场机制作用,组织社会力量加入,增加教育公共服务供给。
其次,职业院校作为培训主阵地,需创新模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实效。当前,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存在不少弊端:比如培训科目单一,与市场需求不适应;培训内容较为空洞抽象,重理论轻实践,忽视了技能操作;培训方式重灌输轻体验,往往流于纸上谈兵。职业院校要面向市场办学,提供多样化、实用化的培训“菜单”,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加大实践教学比例,做到教、学、做合一。
同时,应引导企业逐渐成长为培训主体。由于企业培训投资效益具有隐性化和滞后性,不少单位重使用、轻培养,重权利、轻义务,没有很好履行培训职责。企业作为用工主体,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享受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培训待遇。政府可通过补贴、奖励等方式,支持鼓励大型企业有组织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