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城镇化不能牺牲农民利益
时间:2012-01-04 10:56:23
来源:《经济日报》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刚落下帷幕,“农业科技创新”、“保障农民土地、财产、公共服务等方面权益”、“尊重农民意愿”,一个个热点话题更加引人关注。本报记者与主持人共同探讨这些热点话题。
亿万农民的期盼
主持人:作为一名常下农村的老记者,多次参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你如何看“八连增”与“八连快”?
李 力:两头跑,我最深切的体会是“三农”政策与亿万农民紧密相连。2004年至今,中央出台了8个一号文件,每年一个主题,紧紧围绕“三农”改革发展关键问题出台政策。可以说,8个一号文件带来了粮食生产“八连增”、农民增收“八连快”。
这8年,农村的变化最显著、农民得到的实惠最丰富、农业发展也最迅速。2004年早春,我在粤北山区采访种粮农民,村里很多人不愿意种粮,都到珠三角打工去了,当时全国其他省份情况也大体如此。针对农民收入增长放缓,中央随即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这就是第一个关于“三农”的一号文件。2006年春天,我再次到粤北山区回访,陈老伯告诉我,有更多的人愿意种粮了,但灌溉渠道年久失修全都淤堵,一再叮嘱:“回北京给捎个话,要想多打粮,必须得先修渠。”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正是聚焦水利建设。采访中,记者的心情也和亿万农民一样,变得乐观喜悦!眼下,亿万农民正翘首以待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
盯住“最后一公里”
主持人:农业要持续增产增收,难度不小,今年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的着力点是什么?
瞿长福:农技推广是2011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热议话题。技术创新不落实到田间地头,就是一句空话。只有解决“农技推广”机构建设、经费等问题,稳定壮大农技推广队伍,才能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农民种地非常需要新技术与新方法,而且,农业技术很多时候并非难掌握的“高精尖”武器,只要有人教,农民很容易学习掌握。安徽农委的技术员告诉我,别以为良法有多神奇,很多良法就是把农民习惯的做法稍微改动一下,比如原来的种植行距是8厘米,现在改到10厘米就能增产。甘肃省农牧厅厅长武文斌说:“农民起先不会,技术员分散下去,到村里培训,到地里操作,一个人教一群人,一群人带一片人,农民都会了,产量就上来了。”我们该给农技人员记一功。
稳步提高经营性收入
主持人:今年农民增收形势不容乐观,农民增收的空间和方向在哪里?
李 亮:农民收入结构中,经营性收入占到近一半比例。所以,发展现代农业是稳定农民增收的基础。在江苏采访,我了解到江苏省高效农业面积占耕地面积的42.8%,亩均增收2000余元。在东部地区,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也十分引人注目。当前,农民收入结构正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存在较大差异。农民有技能,才有竞争力。近几年,一些农民工培训表面上办得轰轰烈烈,实际效果并不好。因此,大力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农民工技能培训,非常重要。
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
主持人:在城镇化工业化加速过程中,如何从制度上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
瞿长福:农村征地制度改革,过去有关部门只局限于尽可能弥补农民失地的损失。现在,党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不能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来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无疑,这将促进我国正在加速进行的城镇化、工业化实现科学发展。
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就必须给农民足够的补偿,并保障农民的生存就业发展权。土地使用成本增加,可以减少盲目占地、随意圈地,以求“经营土地生财”等现象发生。或许有人担心,提高农民土地财产收益,有可能会促使农民卖光土地,可当土地成为农民有权保护的财产时,农民比谁都更关心土地,农民才是土地的守护神,所以,要用制度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李 力:这几年在农村采访时发现,农村土地纠纷已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一大诱因。目前农村土地改革确实已经到了攻坚克难阶段,在工业化城镇化、耕地保护和农民权益保护三者的平衡中,下一阶段要更加注重保护农民权益,要让农民成为自己土地权益的最大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