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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城管 持证上岗 体现法无授权不可为
时间:2014-11-01 19:20:15  来源:华龙网   作者:杨光志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8日全文发布。《决定》指出,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新闻链接)

    之前,四中全会的公报报了会议框架梗概,昨晚,洋洋数万字的决定,将马上要全面展开的依法治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其亮点很多,譬如向宪法宣誓,譬如终身追责,这里,单表一枝,想说说这个城管体系理顺,要求持证上岗的事情。

    四中全会《决定》在“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这个大框架下,将“理顺城管执法体制”作为一项内容提及,一石激起千层浪,商业门户网站盯紧了这句话,因为他们知道事涉城管的理顺,肯定引人关注,肯定深刻影响我们的生活。

    我觉得,这里最体现这次理顺的核心观念支撑,就是对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我们议了那么久甚至觉得有点绝望有点无解的城管体制,其最大的争论点,就在于这支队伍身份的驳杂,合法性的存疑,执法授权路径的不靠谱。

    形象来理解老百姓的不服,就类似这样一个画面,摆摊的王大爷指着某李姓城管队员骂:“你不就是隔壁李二狗家独子么,兵当不好,去年还在打群架,转业了凭着你当官的二舅走关系披了城管这张皮,你还人模狗样了?凭什么掀我的摊?我无职无业摆个小摊养家糊口我招谁惹谁了?”在这画面里,城管之所以与摊贩有冲突,不服的根源就在于,你算哪根葱?你从哪获得的管我的权力?某些坊间认为,城管无非就是由地方政府出资组织的社会闲杂人员,若换着是警察抄牌开罚单,这小老百姓虽也可能心存不服,但因警察队伍与生俱来的“合法性”,这想不通怎么也得想通,不服不行,冲突肯定会少许多。

    于是,客观上,城管队伍某种程度成了政府过度管理社会的一具怪胎,从临时拼凑成立,到不断获得地方政府赋权,身兼多部门职责,似乎啥都可管,但却啥都管不好,胆大妄为、特立独行、装备精良、出手狠辣、身份驳杂、暴行屡屡、丑闻缠身、此起彼伏。当事城管也有颇多无奈,什么与管理对象对着下跪,躺地上不起,微笑执法,眼神执法,将严肃的城市管理搞得一地鸡毛,如同儿戏,官司打不完,冲突数不清。

    现在,到了彻底解决这授权问题的时候了。应该讲,之前的城管被授权“执法”,是政府甚至是部门随意地因事而设,因诸如创卫、创城等评比而想当然地“授权”,基本没经过人大路径以及群众听证之类,进行合法性审核,基本没与公民具备“劳动权”“生存权”这种天赋人权相比较,导致了小权管大权,下位权管上位权,城市脸面重于市民生存的荒谬怪诞世象。

    所以,这一次的四中全会决定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这些语句,相当值得期待,这无疑将会对国家工作人员划出一道道为官从政的“底线”和“红线”,而对老百姓来说,面对无理不合法的管理要求,就会相应获得维权的护体铠甲,并且让“祖国啊,我只想摆个小摊”这种最细微的中国梦,得以合法圆梦。

    相应的,我们或将看到,“社会自己能管的交还给社会”,在法治铺设的路径上,社会自身,将获得更多自治权,而以这门那门光鲜概念、视觉政绩追求,而自作多情想当然弄出来的这创建那创建管理思路,或将获得更严格的合法性审视,或将使城市管理更符合民意,更情倾民生,更让严苛的“管理”向“服务”转移,让权力恭谦让权利张目让人民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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