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12 21:53:12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叶祝颐
不时曝出的城管与摊贩冲突,让城管的执法行为备受争议。究竟该如何执法?江苏省政府法制办正就《江苏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条例(草案)》明确,为了遏制敏感的“城管打人”现象,城管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不得暴力取证;协管员不得参与执法;轻微违法不得处罚;摊贩弃留财物,城管部门应该登记保管等。(10月1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针对城管执法矛盾突出的问题,江苏省拟出台地方法规对城管执法行为进行规范,界定城管部门的执法权利,严禁城管暴力执法,规定协管员不得执法。此举体现出政府规范城管执法,保护执法对象的姿态。在执法实践中,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执法矛盾,改善城管形象。但是城管是否暴力执法,由谁认定,由谁监督,依然是一个问题。如果小贩与城管各执一词,怎么办?毕竟手持摄像机、胸别摄像头的是城管,如果没有公允第三方参与监督,让城管承认打骂执法对象,自己砸自己的饭碗,恐怕很难。城管部门完善配套监管措施,显得很重要。
事实上,不仅江苏省摆出规范城管执法的姿态,其他地方也在采取措施化解城管执法矛盾。比如,组建美女城管队、妈妈城管队,给城管放情绪假,用眼神执法、围观执法等等。但是城管粗暴执法问题由来已久,根源复杂。要切实转变城管作风,还需要配套制度做支撑。如果不改变城管执法体制,暴力执法的城管多了,单纯一部地方法规,也难以承受城管执法矛盾之重。城管粗暴执法的镜头还在不断上演。
众所周知,城管工作比较繁琐,城管的热点难点多是违章占道摆摊设点、乱搭乱盖等琐碎事务,城管的执法对象多是外来人员和普通市民。城管执法如果方法简单粗暴,可能导致社会矛盾扩大,造成执法冲突。
城管野蛮执法的根源在哪里?在我看来,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一些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淡薄,执法者与被执法者在信息上不对称、地位上不平等,彼此对执法标准的的理解有分歧。有时可能出现妨碍执法的事件;另一方面,部分城管人员执法经济思想作怪,执法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强制执法演变成暴力执法。
除了城管作风粗暴以外,城管执法权力泛化是其中重要原因。从当前的城管体制来看,城管无所不管。可以说,没有哪一个部门的权力像城管这样集中、密集地与基层民众打交道。从报道来看,江苏省规范城管执法的同时,明确了城管执法的八大权利,城管执法范围更广,执法权更大。城管执法权力过于集中,与执法对象密切接触,难免扩大矛盾面,甚至造成权力失控的风险。
正如某地城管局长所言:单靠城管人员的末端执法,罚不出个好秩序。政府既要城市环境清清爽爽,又要城管文明执法,对于饱受诟病的城管执法生态是一个考验。依法行政是公权力的行为边界。城管代表政府行使执法权,就要解决执法资格的问题,彻底杜绝协管员执法。而且城管执法的宗旨是为公众服务,为城市管理服务,而不能单纯以城市面子作为执法目标。驱赶小贩,剥夺他们的生存权利。
因此,要改善城管执法形象。除了要求城管文明执法以外,更要从体制上对泛化的城管权力“动手术”,变管理为服务,保障弱势群体生存权利,对执法对象的生活出路作出周到的制度安排。比如,在城市环境与小贩权利之间找到平衡点,学习部分城市有条件允许小贩路边摆摊的经验,给困难群众找其他饭碗,提供最低社会保障,等等。如果城管工作耐心细致,小贩的生存权利有保障,不用给城管戴这样那样的紧箍咒,城管执法矛盾也会小许多。
反之,如果城管体制不改革,城管执法经济思维不打破;如果城市“洁癖”作祟,容不下便民摊贩,小摊贩的地位与权利继续模糊下去,弱势群体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城市管理依然走不出执法矛盾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