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9月19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在汕头经济特区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批复指出,要充分发挥华侨华人资源优势,把试验区建设作为汕头经济特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的重大举措,积极开展先行先试,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探索新路。
批复指出,支持试验区着力转型升级,推动海外华侨华人与祖国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建立符合广大海外华侨华人意愿和国际通行规则的跨境投资、贸易机制,打造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公平、统一、高效的营商环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大力发展跨境金融、商务会展、资源能源交易、文化创意、旅游休闲、教育培训、医疗服务、信息、海洋等产业,培育富有活力的都市产业体系;依法保障海外华侨华人投资权益,创新侨务工作模式,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依法给予海外华人更多出入境便利;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对符合来华工作条件的外籍华人,优先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