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改居”是城镇化发展的具体表现,也是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农村社区化建设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黑龙江、山东、江西等地的实践,有借鉴意义。
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市与农村割裂发展,农村地区发展滞后,公共服务能力还很薄弱。在城镇化大潮中的“村改居”,就是要打破城乡分治的制度藩篱,因地制宜地让农村居民也能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的养老、就业、医疗、子女教育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黑龙江、山东两地通过引进大学生、镇街干部等“新血液”,为这些农村居委会引入公共服务新思想、新经验,就是一种有益探索。
既然是探索,就意味着没有可以照搬的“模式”可言。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农民对公共服务的要求各异,这就决定了“村改居”的路径、公共服务的提供种类和农村社区的保障水平等必然“因村而异”。“村改居”能否顺利推进,要领就在能否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