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吉林省生态城镇化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生态城镇化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趋势,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容,是宜居宜业的首要选择。
从发展目标看,到2020年,吉林全省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全省城镇化发展方式显著转变,初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7%;资源环境进一步改善,城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5平方米、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的比例达到90%;生态保护与治理进一步加强,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草原“三化”治理面积30万亩、自然湿地有效保护率达到56%、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水质达标率达到69%、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