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城镇化率达到52.84%
时间:2014-09-03 20:17:29
来源:城市化网 作者:城市化网
鹤壁市城镇化率近年来虽然逐年提升,2013 年底达到 52.84%,居全省第三,但仍未达到 53.73%的全国城镇化率水平。为进一步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10”政策体系,加快市民化进程,8 月 12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一是坚持“全放开、低门槛”,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就业,其本人及家属就可落户;在城镇居住 3 个月即可发放居住证, 确保农业转移人口 “进得来”;二是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农业转移人口“留得住”;三是对进城落户的本市农村居民,继续保留其农村原有合法权益,同时,保障其公平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确保农业转移人口“过得好”;四是建立健全工作推进和财力保障机制,确保市民化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