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公园理应回归“公共之园”的公益属性
时间:2014-08-29 20:41:42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苑广阔 

  近日,《清远市清城区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补充《清远市清城区公园园事活动管理规定》提交区政府审议,是清远第一部系统公园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园内原则上不得举办商业活动,宠物机动车禁止入园。(8月28日《清远日报》)

  公园,公园,公共之园,从名字上就已经表明了它的公共属性,自然应该是属于全体市民公众的公共活动场所。尤其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市人口急剧增加,而包括公园在内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却显得相对滞后,我国人均公园面积早已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理应强调公园的公益属性,真正让其成为属于全体市民的休闲、娱乐、户外活动的场所,为全体市民保留住,保护好这一方心灵家园,真正还园于民。

  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市内的公园成了一些人遛狗、飙车的“私园”,也成了一些商家举办各种商业活动的“商业之园”,结果就是大大挤占了本属于全体市民的公共活动空间,招致了百姓的诸多质疑与诟病。比如一些人喜欢在早晨或傍晚去公园遛狗,这些宠物狗在公园里窜来窜去,到处大小便,对来此休闲活动的市民游客既不安全,也不卫生,还加大了公园管理者的管理难度。还有一些人,觉得公园的道路人烟稀少,空间宽敞,把其变成了飙车的场所,更是让本来为寻找清净与闲适的市民游客东躲西闪,哪里还有清净与闲适可言。

  而不管是遛狗还是飙车,和一些企业、商家利用公园举行的商业活动相比,就更是“小巫见大巫”了。商家之所以选择公园举行各种商业活动,比如房车展、美食节等,一是看中了公园的人流量大;二是公园相比其他商业场所租金更便宜。但是这可苦了广大市民,因为企业商家举办的商业活动往往占地面积大,不是把整个广场占满了,就是把整个草坪圈起来,最终导致市民的公共活动场所被大大压缩。

  以上围绕城市公园的种种弊端,早已引起了广大市民的不满与质疑,早已期待着有关部门能够来“管一管”。清远市清城区这一个“办法”,一个“规定”的出台,对公园的园事活动、经营项目、游园管理等项制定了较为全面、细致的规定,等于是让城市公园的管理“有法可依”,当然是值得肯定的。当然了,“办法”和“规定”也展现了其人性化的一面,比如对于老、幼、病、残者专用的非机动车,是允许入园的。这一方面照顾到了这些特殊群体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了这些非机动车速度有限,不会对其他市民游客的带来太大的影响。

  在“人多园少”的现实背景下,还园于民,还绿于民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所以类似清远市这样的公园管理办法,理应被国内更多的城市所借鉴,因地制宜制定属于自己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保证公园姓公,保证还园于民。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