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开放之初,深圳为了满足先富人群尤其是外国人对热爱的高尔夫球运动的需求,服务好他们的业余生活,达到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目的,深圳政府在当时免费划拨大量土地给外资企业投资建设和经营高尔夫球场。应当说这些高尔夫球场在深圳经济起飞之初发挥了历史作用。
但是,深圳经过30年的发展和变迁,在土地使用期限到期之后的今天,这些高尔夫球场不应当继续作为高尔夫球场使用,而应当还绿于民,满足市民的休闲生活需求。
深圳这些高尔夫球场土地,在长达30年间,仅供极少数有钱人享用,占地面积远远超过了社区公园面积,这不只是造成了稀缺的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的大量浪费,更引起了普通市民心理失衡和不满情绪,让全体市民感到很不公平。
另一方面,随着内地很多城市建立高尔夫球场之后,深圳高尔夫球场资源和市场已经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绝大多数高尔夫球场经营处于亏损状态,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税收很少。而且,不少高尔夫球场完全依靠配套建设的房地产项目支撑和弥补,实质上已经背离了深圳当初免费划拨土地建设高尔夫球场的初衷和目的。
因此,不管是从市场需求角度讲,还是从市民心理层面说,深圳高尔夫球场的土地使用期限到期之后,已经没有任何理由继续让这些高尔夫球场集体存活下去,需要终止一些不必要的高尔夫球场的寿命。
既然当初这些高尔夫球场的土地是政府免费划拨使用,那么收回来之后,就应当归还给市民,还绿于民。从目前市民对精神生活和生态生活的需求来看,高尔夫球场到期后应当延续绿化功能、休闲功能,可以改建成社区公园、足球场、公共体育场等可以供市民免费休闲娱乐的活动场所,这也是不少市民的愿望。
当然,在寸土寸金的深圳,特别是在经济发展严重缺乏土地资源的现实背景下,指望将这一大片高尔夫球场全部还绿于民,从经济发展角度来说,不是很划算,尤其是改建成公园、体育场所还需要一大笔资金投入,深圳政府没有这个动力。
因此,从务实角度说,高尔夫球场到期后,不妨从中拿出一部分土地作为工业用途,发展房地产或者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创业园、文化产业创业园,继续服务于深圳的经济发展,并将这笔土地的出让金作为高尔夫球场改建公园、体育场的经费。
不过,笔者认为,不管怎么处理,都应当坚持两个原则。一是问计于民,要让市民决定和选择,政府不能过度代替市民决策。二是用于经济建设的土地面积当与还绿于民的土地面积比例适当,不能让高尔夫球场继续走卖地财政的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