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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户籍就业歧视案结案具有里程碑意义
时间:2014-08-09 22:02:22  来源:人民网  作者:毛开云 
  去年4月,安徽省宣城市女孩江亚萍在报考南京市人社局时,只因不是南京户籍而被拒之门外。经过长达15个月的诉讼,江亚萍在昨天拿到了1.1万元的赔偿款,这也为全国首例户籍就业歧视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8月8日《京华时报》)

  都说男女平等,都说人人平等,平等如何体现呢?全国首例户籍就业歧视案了结,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现实意义。正如这起案件的获胜方江亚萍所言,重点不在赔偿金,而是寻求一种平等。

  平等人人追求,似乎触手可及而又遥不可及。不是吗?现实生活中,不平等随处可见,各种就业歧视多如牛毛,什么性别歧视、学历歧视、乙肝歧视、身高歧视、年龄歧视、户籍歧视等,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全国首例户籍就业歧视案了结具有里程牌意义,但是就此断言就业歧视将寿终正寝,无疑太傻太天真。一者,不是每个人都会像江亚萍这样较真,长达15个月诉讼所花的人力、财力、精力、时间和情感等,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二者,这起案件是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在制度执行的刚性上已经打了折扣,倘若对方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结局可能会是另一种状况,江亚萍很有可能被时间“拖死”或者被官司“打死”,无数“民告官”案件最终不了了之就是很好的证明。

  当然应该乐观地看到,就业歧视案既然已经破冰,既然有人敢吃螃蟹,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和文明。这次是首例户籍就业歧视案胜诉,下次可能是首例性别就业歧视案胜诉,下下次可能是首例身高歧视案胜诉。有了一起起就业歧视案胜诉,一定能积小胜为大胜、汇小流成汪洋。用发展的科学的眼光看问题,将来肯定会有一天,就业歧视将不复存在,“歧视”将从现代汉语词典中消失。尽管这一天非常遥远,但应成为人类追求的目标。

  消除包括就业歧视在内的各种各样的歧视,需要完善的制度支撑和强有力的执行,需要每个公民敢于像江亚萍一样拿起法律武器维权,需要相关单位自觉主动地遵纪守法,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人人平等、拒绝歧视的良好氛围。无论建设法治中国还是和谐社会,都必将把“歧视”扫进历史的陈迹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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